個人所得稅率是個人所得稅稅額與應納稅所得額之間的比例。個人所得稅率是由國家相應的法律法規規定的,根據個人的收入計算。 繳納個人所得稅是收入達到繳納標準的公民應盡的義務。2011年6月30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6月30日表決通過了個稅法修正案,將個稅免徵額由現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適用超額累進稅率為3%至45%,自2011年9月1日起實施。

計算公式
工資個稅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工資薪金所得 -五險一金-扣除數)×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個稅免徵額是3500,使用超額累進稅率的計算方法如下:
繳稅=全月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四金-繳稅。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應發工資-四金)-3500
扣除標準:個稅按3500元/月的起徵標準算

個人稅率表
2011年9月1日起調整後,也就是2012年實行的7級超額累進個人所得稅稅率表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 應納稅所得額× 適用稅率- 速算扣除數
扣除標準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執行)(工資、薪金所得適用)
個稅免徵額3500元 (工資薪金所得適用)
注:
1、本表所列含稅級距與不含稅級距,均為按照稅法規定減除有關費用後的所得額;
2、含稅級距適用於由納稅人負擔稅款的工資、薪金所得;不含稅級距適用於由他人(單位)代付稅款的工資、薪金所得。
企業稅率表(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適用)
計算方法
繳稅=全月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應發工資-三險一金)-3500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四金-繳稅
扣除標準:2011年9月份起,個稅按3500元/月的起徵標準算。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財產租賃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每次收入額-800)*2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每次收入額*(1-20%)*20%
財產轉讓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收入總額-財產原值-合理稅費)*20%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應納稅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每次收入額*20%
閱讀更多 鄭州萬花筒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