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保險受益人,你要懂這些

關於保險受益人,你要懂這些

文:七七(ID:se7enmoney)

週末,去看了一部最近正在熱播,跟保險有關的電影——《受益人》。

這部電影是圍繞一張保險單展開的一場別有用心的婚姻騙局。

電影裡的男主角吳海需要給得了哮喘的兒子治病,手頭缺錢。

此時,好友鍾振江因為挪用單位資金,正好也急需用錢,在他的唆使下,男主使出“花式套路”追求網絡女主播嶽淼淼。

試圖利用婚姻關係來騙她簽下受益人為自己的保險單,再通過製造意外來騙取鉅額保險金。

劇情雖然有點狗血,但裡邊涉及到的一些保險知識點,還蠻有意思的。

01

在這場精心策劃的騙保騙婚套路里,在眾多的保險種類裡,為什麼偏偏選擇了一份意外險?

意外險屬於消費型保險,大多數保費都不貴,一年期的意外險只需要幾百塊錢,保額卻可以達到上百萬,

賠付槓桿高。

其次,意外險賠付的標準是意外傷害和身故,否則保險公司是不會賠錢的,因此意外險也不需要健康告知。

這裡,七七跑個題補充一下。

意外險雖然沒有健康告知,但大部分產品對投保人的職業和年齡會有要求。

而且不是出了意外就能全額賠付的,而是要依照國家規定的《人身保險傷殘評定標準》按比例賠付。

傷殘等級分為十級,一級最嚴重,十級最輕。大概是到哪種程度,大家可以看看下面的描述,參考一下。

1級:植物人(顱腦損傷導致植物狀態);

2級:偏癱(肌力小於等於2級);

5級:一肢缺失(上肢在肘關節以上,下肢在膝關節以上);

10級:8顆牙齒缺失(口腔損傷導致牙齒脫落大於等於8枚)。

換言之,如果只是小打小傷,沒有達到傷殘等級賠付標準,是不能出險的。如果傷殘等級鑑定為10級,賠付比例10%,那麼100萬保額的意外險,可以拿到10萬理賠金。

意外導致的殘疾是可以賠付的,那麼,殘疾人可以買意外險嗎?

一般來說,意外險會限制殘疾人投保的最高保額。對於比較嚴重的殘疾,影響到正常工作和生活(傷殘達到1-3級),是很難投保的;而如果只是輕微殘疾,可以線下進行人工核保

回到騙保的層面上來想,保險公司對殘疾人限制投保其實也是件好事。

既然殘疾人投不了高額意外險,那麼我們也不必擔心會有人惡意製造事故進行騙保了。這對殘疾人士來說,反而成了一種保護。

我們知道,重疾險、醫療險、壽險都是有等待期的,在30天-180天不等。等待期的設置,是以防投保人明知會發生保險事故,來通過馬上投保騙取保險金的行為。

由於意外是不可預測的,所以

意外險是沒有等待期的,投保後次日0點生效。

不過,為了防止“騙保”,現在有些意外險延長生效時間,來變相設置“等待期”。一般是3-7天不等,大家投保和續保的時候注意看一下。

另外一點,意外險是可以疊加賠付的(這裡指意外傷害保險,意外醫療保險屬於報銷補償型保險,只能做醫療費報銷)。

投保了多份意外險,被保險人發生意外事故時,是可以同時得到多份賠償的。

02

在《受益人》這部電影裡,吳海為了在之後的騙保中能順利拿到保險金,得先讓嶽淼淼成為自己的合法妻子,這是為啥?直接替她投保,受益人寫自己,不就好了嗎?

這是因為《保險法》第三十一條明文規定了:

投保人對下列人員具有保險利益:

(一)本人;

(二)配偶、子女、父母;

(三)前項以外與投保人有撫養、贍養或者扶養關係的家庭其他成員、近親屬;

(四)與投保人有勞動關係的勞動者。

除前款規定外,被保險人同意投保人為其訂立合同的,視為投保人對被保險人具有保險利益。訂立合同時,投保人對被保險人不具有保險利益的,合同無效。

p.s:保險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認的利益。

只有符合上述關係,才具有保險利益。像意外險這樣本身就具備高槓杆的險種,只能由本人、配偶、子女、父母投保,而身故受益人也只能是父母、配偶、子女

所以,吳海必須要先跟嶽淼淼結婚,成為法定夫妻。

03

但是成為法定夫妻,還不夠,得指定吳海為保單受益人,否則他還是拿不到這筆保險金。

根據保險法規定,如果保險合同沒有指定受益人,那麼保險事故發生後,拿到的保險金將會被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由第一順序繼承人,嶽淼淼的父親和丈夫吳海二人繼承。

為了不讓岳父拿到保險金,就要指定吳海為保單的唯一受益人。這樣的結果才符合鍾振江和吳海的利益。

如果按照原先的計劃進行,最後的結果,想必大家都能猜到了。

騙保自然是拿不到保險金的,不僅拿不到保險金,還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好在最後,吳海良心發現,及時中止了犯罪行為,趕到現場去救嶽淼淼,才沒有釀成嚴重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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