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检察:出庭公诉首例涉恶团伙案

2019年11月25日至27日,千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时某某等19人涉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聚众斗殴、赌博、诈骗案,在千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这是千阳县审理的首例涉恶团伙案件。县检察院指派四名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宝鸡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到场指导,县委政法委、扫黑办以及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等100多人到庭旁听。

千阳检察:出庭公诉首例涉恶团伙案

千阳检察:出庭公诉首例涉恶团伙案

千阳检察:出庭公诉首例涉恶团伙案

2016年11月至2018年1月,被告人时某某、胡某某、黄某某、刘某某等及被告人王某某、卜某、张某等“恶势力”相互纠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聚众造势、恫吓、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逞强耍横、欺压百姓,随意殴打他人、毁坏他人财物等寻衅滋事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生活秩序,侵害人民群众人身及财产安全。被告人刘某、张某、任某某、卜某等以非法营利为目的,多次实施聚众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涉案金额高达70余万元,严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败坏社会风气。

千阳检察:出庭公诉首例涉恶团伙案

千阳检察:出庭公诉首例涉恶团伙案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指控事实,当庭讯问了被告人,并进行了举证、质证,特别就时某某、黄某某等人是否构成恶势力犯罪团伙,刘某、张某、任某等人是否构成诈骗罪等案件争议焦点,与19名辩护人进行了充分的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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