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19-1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3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公司上海电气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国轩”)主要从事基于钛酸锂材料为负极的储能电池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持有电气国轩43%的股权,公司与电气国轩的交易形成关联交易。
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轩”)拟向关联方上海电气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国轩”)出售电芯,预计发生总金额为20,000万元。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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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关系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电气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310114MA1GUDPU70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孙华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恒永路285号3幢401室
经营范围:从事新能源技术、软件技术、储能技术、节能设备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电池及配件(除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环保设备、节能设备、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电子元器件、充电桩的销售,机械设备、机电设备安装(除特种设备),电力设备安装(除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环保建设工程专业施工,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公司持有电气国轩43%的股权。
2、关联方最近一年及一起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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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8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19年第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3、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上述公司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单位之间的交易均遵循独立主体、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按市场价格为基础,不存在价格溢价或价格折扣的现象。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合同约定执行。
四、交易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向电气国轩销售商品系日常生产经营所需。
上述关联交易采用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定价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1)该议案所涉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产生,符合公司利益。
(2)该议案所涉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关于新增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进行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与关联人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对公司新增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事项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拟新增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与电气国轩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经营需要,交易金额的确定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公司审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规定,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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