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察司丨判決書披露副區長受賄細節 有人花十幾萬為其攝影愛好“買單”

大眾網·海報新聞濟南12月5日訊(記者 李立紅)2019年11月19日,聊城中院公開宣判聊城市東昌府區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區長、區政府諮詢胡明崗受賄案,以受賄罪判處胡明崗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開了該案的判決書,披露了更多胡明崗受賄的細節。

按察司丨判决书披露副区长受贿细节 有人花十几万为其摄影爱好“买单”

胡明崗受賄案庭審現場。資料圖

2009年至2013年,胡明崗擔任聊城市東昌府區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區長、區政府諮詢,他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聊城市東昌府區愛心福利院、聊城市東方中學、聊城東方雙語小學等單位,在資金撥付、申請慈善助學金等方面謀取利益。

時任東昌府區民政局局長的陳某證實,當時胡明崗分管民政工作,大部分撥付給東昌府區愛心福利院的扶持資金都需要他進行協調,“區民政局協調了諸多資金支持東昌府區愛心福利院和東方中學,包括從省民政廳為福利院爭取了400萬元的扶持資金,協調福利彩票公益金扶持福利院,從慈善總會的慈善資金裡面以助學的名義撥款給東方中學,這都是胡明崗安排的。”

為“報答”胡明崗,東昌府區愛心福利院、東方中學、東方雙語小學的負責人趙某承諾,可以幫其報銷一些不方便報銷的費用。之後,胡明崗便多次從趙某這裡報銷單據,包括飯費、加油票等費用,以打麻將的名義拿錢,讓趙某贊助自己出版影集,還為自己支付了一部相機和兩個鏡頭的費用。

聊城一家攝影器材店的店主郭某證實,2013年,胡明崗在自己的店裡訂購了一部尼康牌D3S照相機和兩個鏡頭,共10萬元,後來有一男子到店裡,替胡明崗支付了10萬元,相機、鏡頭到貨後,胡明崗拿走了。經證實,該男子正是趙某安排的、時任東方教育集團副校長的焦某。

在書證中,一本“賬本”詳細記錄了胡明崗的支出明細,2012年至2017年,胡明崗以報銷費用的名義,在趙某處支出費用共計14.2萬元。

此外,胡明崗還利用職務之便,安排他人到東昌府區古樓辦事處工作,為他人在承租聊城市東昌府區商業局、聊城市東昌府區物資局房屋方面謀取利益,並接受其請託和財物。

2019年6月10日,聊城市紀委監委發佈了胡明崗被審查調查的消息,此時距離胡明崗退休已過去一年零九個月。兩個月後,胡明崗被開除黨籍,通報稱,取消其退休待遇。

案發後,胡明崗退繳了全部贓款贓物,並在法院審理期間預繳了10萬元罰金。

聊城中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胡明崗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且數額巨大,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故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注意到,上述福利院院長趙某,安排後勤科長採用重複報銷改造鍋爐、打井等費用的方式,貪汙了福利院50多萬元善款。2019年6月5日,法院以趙某犯貪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20萬元;後勤科長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