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不是你想買,想買就能買”,愛情買賣是這樣,保險也是

“愛情不是你想買,想買就能買”,這是愛情買賣的調調,保險買賣也是這個意思,做任何事情都有對應的規則。個人買保險前,保險公司都會對你進行核保,核實你的健康狀況、職業類別、收入能力、投保動機。待核保通過了才能買保險。


“愛情不是你想買,想買就能買”,愛情買賣是這樣,保險也是

想買就能買,不是的

投保時(即購買保險時),被保險人的年齡、職業,健康狀況必須符合規定的條件,這是投保主要的限制條件。除了被保險人的資格限制,對投保人也有投保資格限制,如,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無行為能力的人不具備作為投保人的資格等。今天識險君介紹一下——被保險人的投保資格。


“愛情不是你想買,想買就能買”,愛情買賣是這樣,保險也是

年齡都是用週歲來定義的

年齡


有一些險種,對投保年齡有明確的規定。如果未到投保年齡範圍,或者超過了投保年齡範圍,就沒有投保資格了。比如,有一款健康險的投保範圍為18~50週歲,那麼50週歲以上的人士就不得投保。

另外,一些險種對於不同年齡的人群,給予的繳費方式、繳費時間段限制也有不同。這裡主要考慮的是年齡段不同帶來的風險因素。

年齡是投保限制的因素之一,特別是年紀的人。年齡越大,風險越高,保費也就越貴。重疾險和壽險的最高投保年齡通常在50-55週歲,醫療險在60週歲左右。如果超過60歲,一般只能考慮意外險和防癌險。


“愛情不是你想買,想買就能買”,愛情買賣是這樣,保險也是

職業多種多樣,個體更是千差萬別

職業


一些保險產品對高風險以及特殊職業都有限制,特別是意外險。投保時需要留意自己的職業是否在承保範圍內。

不同職業面對的風險不同,保險公司會對投保人在工作中所面臨的風險大小進行職業分類。不同公司的標準不同,不同的險種對於職業分類的要求也不同。

一般情況,保險公司按照1-6類職業進行分類,從職業分類中看出,1-3類為低風險職業,4類為中度危險職業,5-6類為高危職業。

  • 1-3類為低風險職業,一般指辦公室人群或是輕微體力勞動者,涉及部分機械操作,如司機、相關維修人員等
  • 4類為中度危險職業,比如交警、城管、外賣小哥一般都屬於4類
  • 5-6類為高危職業,比如刑警、消防員、採礦工、水手等,危險係數較高,買保險的限制相對多一點

壽險是保障型保險中對職業限制最為寬容的一個險種。目前,市場上絕大多數壽險產品都能承保1-4類,對於5-6類職業裡面的部分職業有限制,但有部分互聯網壽險產品可以直接承保1-6類職業。

Ps.不同公司對於職業分類要求不一樣,可以在投保前查看一下所屬公司的職業分類。


“愛情不是你想買,想買就能買”,愛情買賣是這樣,保險也是

健康狀況如實告知,規避風險

健康告知

健康告知是投保時最主要的限制因素,保險公司在售賣產品前,需要對個人狀況做一個風險評估,以便於核實實質性風險和道德風險。健康告知對於保險公司來說是風險評估,對我們來說就是能不能買的問題。

很多常見的身體毛病,比如甲狀腺結節、乙肝攜帶、胃炎、結石、高血壓等,將會影響到是否可以買保險。

我們要重視健康告知。如何應對健康告知?切實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識險君分享幾點原則:

1.認真“審題”

投保時,一定要認真的理解健康告知的具體條文。在常見的健康告知裡,保險公司都是把能想到的風險都列舉出來,有就選是,沒有就選否。

比如“您最近兩年內是否因健康異常發生過住院或手術?”那麼,你兩年前住院經歷就不影響你勾選“否”;比如乙肝病毒攜帶者並不等於乙肝,而是屬於肝炎病毒攜帶者;比如輕度脂肪肝並不等於肝功能異常。如果遇到自身不容易確定的條文,需要諮詢專業人士。

2.注意時間限制

有些健康告知會有時間限制,例如“曾經”、“在最近6個月內”、“近2年內”、“過去5年內”等。

回答的時候要格外注意,其中“曾經”的效用最強,一般是隻要患過其中的病症就無法投保;如果問的是“2年內”的情況,就不能僅僅根據半年內的健康狀況來回答。

3.有問有答,不問不答

保險公司有嚴格的核保系統,他們制定的健康詢問一定跟本產品嚴密相關,所以遵循有問有答,不問不答原則,事關我們是否能買到保險。這裡的“問”不單指填寫的健康告知問卷,還包括人工詢問的問題。

對於已知的疾病,不要輕描淡寫、一筆帶過,這樣不僅不能提高通過率,反而容易引起核保人員的注意。告知的程度以醫學診斷、已知情況為準,懷疑或可能有的疾病都不用太過緊張,沒有相關的檢查和診斷結果都不能證明自己是不實告知。

4.體檢,不能免除如實告知義務

《保險法》明確規定:被保險人在保險合同訂立時根據保險人要求到指定醫療機構進行體檢,投保人如實告知義務不能免除。

投保前需要進行體檢嗎!?建議:如果保險公司沒有特別要求體檢,就不要在投保前體檢了。

Ps.不符合健康告知就不能買保險了嗎?不完全是。有關帶病投保的情況本文不涉及。

小小建議

總的來說,購買保險的限制條件:首要是健康告知,其次是年齡、職業。有效規避風險,需要把保障配置妥當,尤其要配置好投保條件較為寬鬆的保險,保額配置到足夠高,把保障做足。

人身保險的不同險種,要求被保險人具備的條件也不同。例如,簡易人身保險要求被保險人身體健康,能正常勞動。而個人養老金保險則沒有這一要求。


END


我是識險君,公號:”識險“專注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社會保障的研究、科普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