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人民法院主审法官弄虚作假,被处分了

网友举报法官弄虚作假 法院这样回应

我检举新宁县人民法院法官李畅华在审理(2016)湘0528民初1722号案,主审法官弄虚作假,狂法裁判一案,在2018、2019年不断追问裁判结果,在新宁县人民法院二把手政工主任,纪检组长的包庇下,一直没有结果。

网友“维法维民权”:请求依法查处新宁县法院法官弄虚作假狂法裁判的检举书

新宁县人民法院:

经我院党组调查核实,李畅华在任回龙寺人民法庭庭长期间,受理了原告舒清元诉被告李艳玲、李小华健康权纠纷一案,后因数字法院系统提示案件即将超期,李畅华未经当事人同意在法院内网数字法院系统伪造了撤诉裁定,撤诉裁定书未发给双方当事人,属于在办案过程中弄虚作假。2019年10月28日,经我院党组研究决定给予李畅华行政记大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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