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貧】2019年“義務教育有保障”脫貧退出知識解讀(3)

三、教育脫貧退出驗收認定程序

(一)貧困人口脫貧退出認定程序

1.鄉村申報。由鄉鎮黨委政府組織村兩委、駐村幫扶工作隊開展入戶摸底調查,對照貧困人口脫貧退出教育行業標準逐戶測評,填報擬脫貧貧困家庭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少年就學情況花名冊,由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駐村幫扶工作隊隊長核實簽字,擬脫貧戶簽字認可。村兩委將擬脫貧貧困家庭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少年就學情況花名冊上報鄉鎮黨委政府審核,由鄉鎮黨委書記、鄉鎮長、鄉鎮扶貧工作站站長(扶貧專幹)簽字認可後,上報縣(區)教育行政部門。

2.縣(區)驗收。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對鄉鎮上報的擬脫貧貧困家庭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少年就學情況進行逐戶逐項實地評估驗收。對照貧困人口脫貧退出教育行業標準全部達標的,逐戶簽訂《甘肅省貧困戶脫貧達標認定書》;出具全縣擬脫貧受教育人口驗收報告(附擬脫貧貧困家庭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少年就學情況花名冊),上報縣(區)脫貧攻堅領導小組審核。

3.省市核查。省教育廳對當年擬脫貧退出的貧困家庭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少年接受教育情況進行數據比對和核查,市教育局對擬脫貧貧困家庭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少年就學情況進行抽驗複核,並查看縣級教育貧困退出驗收資料。

(二)貧困村脫貧認定程序

貧困村教育行業脫貧退出驗收與貧困人口脫貧退出驗收同步開展。

1.鄉村申報。由鄉鎮黨委政府組織村兩委和駐村幫扶工作隊對擬脫貧村教育行業脫貧退出達標情況進行自評,出具擬脫貧村教育行業脫貧退出情況自評報告(附擬脫貧村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少年接受教育情況花名冊),由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駐村幫扶工作隊隊長簽字確認,並在本鄉鎮範圍內公示。公示無異議後,由鄉鎮黨委書記、鄉鎮長、鄉鎮扶貧工作站站長(扶貧專幹)簽字認可後,上報縣(區)教育行政部門核查。

2.縣(區)核查。縣(區)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工作組對鄉鎮上報的擬脫貧村教育行業脫貧退出情況進行逐村逐項實地核查,出具擬脫貧村教育行業脫貧退出核查報告,由縣(區)教育行政部門主要領導簽字確認後,上報市教育局驗收。

3.市級驗收。市教育局組織工作組對縣(區)教育行政部門上報的擬脫貧村教育行業脫貧退出達標情況進行評估驗收,對照貧困村教育行業脫貧退出標準全部達標的,簽訂《甘肅省貧困村脫貧達標認定書》,出具擬脫貧村教育行業脫貧退出驗收報告,上報市脫貧攻堅領導小組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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