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某乡原国土所科员因在办理宅基地使用证过程中收受他人财物、不正确履职等问题受处分

唐山市丰南区尖字沽乡原国土所科员李二刚在办理宅基地使用证过程中收受他人财物、不正确履职等问题。

经查,2011年,李二刚在尖字沽乡国土所工作期间,用遗失补办的方式为张某(经营饭店)的亲戚许某、高某违规办理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证。之后李二刚收受许某、高某通过张某送给的好处费1000元,张某还免去李二刚欠其饭费600元。李二刚还通过伪造宅基地清理发证存档卡片、在报刊上公开刊登遗失声明等手段,违规为张某某、王某某等多人违规办理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证。2019年7月,丰南区纪委给予李二刚留党察看一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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