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開庭玩“失蹤”,法官多方調解夫妻和平分手

近日,在通化市二道江區人民法院鋼城法庭內,一起原本可能缺席的離婚糾紛案件,在承辦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先後經歷3次開庭,最終得以妥善化解。

當事人開庭玩“失蹤”,法官多方調解夫妻和平分手

原來,丁某與鄧某經人介紹相識、相戀,2003年11月二人登記結婚,婚後育有一子。2019年10月丁某向法院起訴鄧某,希望與鄧某離婚。丁某訴稱婚前缺乏對鄧某的瞭解,二人感情基礎薄弱,同時鄧某性格暴躁,整日酗酒,酒後家庭暴力時有發生,導致雙方感情破裂,想要離婚。但鄧某不想與丁某離婚,因此二人鬧上法庭。


承辦法官瞭解情況後,立即電話通知鄧某到法院領取開庭傳票,鄧某稱自己在外地工作,因案件適用簡易程序,口頭送達即可,到開庭日期會出庭解決。等到開庭之日,鄧某遲遲沒有來到法庭,法官電話詢問,鄧某又稱自己在外地,於是在徵得丁某的同意之後,又重新擬定開庭日期。


第二次開庭時,鄧某卻玩起了“失蹤”,電話也處於關機狀態一直聯繫不上。承辦法官又來到鄧某家中尋找,也一直無人開門,於是法官將傳票貼在了鄧某的家門口。因為一直聯繫不上鄧某,承辦法官通過各種渠道,試圖讓鄧某的公司和同事幫忙聯繫,也讓原告丁某嘗試聯繫。最終在法官的努力尋找下,鄧某接聽了電話,終於“露面”了。為防止被告鄧某再度“失蹤”,承辦法官決定立即組織開庭。經過法官的耐心調解,雙方當事人自願達調解協議:丁某與鄧某離婚,孩子歸丁某撫養。雙方當事人對法官的盡心盡責、公平公正表示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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