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拒绝报告财产,名下有汽车,法院已查封,被告接电话就是不见法官也不交出车辆,怎么办?

用户2306515662392


这是执行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从根本上说,法院已经取得了被执行人财产的控制权。

任何时候被执行人的车辆再无非转移。可能有规避法律行为,伪造以车辆在查封之前善意取得,但是法院会甄别。

如果车辆价值够执行标的额的话,执行局会加大力度寻找车辆,以便控制实物。

可以采取的办法有要求交警予以协助,在经过常行路段或关卡查扣,在检车站查扣。也可以到被执行人经常出入地点现场查扣。等等。

然后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不能履行的,将对车辆予以评估、拍卖。

如果车辆价值不能满足执行标的额,还可以采取其他措施查询被执行人财产。如查银行存款、保险投资、房地产等等。同时,纳入黑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措施,也可能逼着被执行人出面履行债务。

总之,被执行人逃避执行手段多样,最后都不能如愿。履行法律义务是每个公民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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