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将积极落实新《证券法》要求 聚焦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北京商报讯(记者董亮 马换换)1月10日晚间,上交所发文称,将积极落实新《证券法》的要求,聚焦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上交所1月10日晚间通报了2019年沪市上市公司信披违规处理情况,2019年,针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上交所发出公开谴责40单,通报批评103单,监管关注决定106单,同比分别增加25%、63%、33%。纪律处分与监管关注共涉及110家上市公司,533名董监高,39名中介机构人员。

坚持分类监管,重点聚焦乱象公司、风险公司。上交所对ST辅仁、*ST毅达等重大风险公司违规,严肃问责,对公司和主要责任人予以公开认定、公开谴责的顶格处分,回应市场关切。对退市海润、退市大控、退市华业等4家沪市退市公司,就相关违规行为及时处置,把好市场出口关。

在案件处理中更加聚焦“关键少数”,特别是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等触碰底线的重大恶性违规案件,严惩主要责任人,包括公开认定15单25人次,同比分别增加114%、14%,并对违规性质极其恶劣的2名责任人公开认定终身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对其他责任人视情节以警示教育为目的给予区别处理。

坚持监管与服务并举,加大对上市公司及“关键少数”的合规培训力度。2019年,举行各类纪律处分合规培训近20次,以案释法、以案析理,及时传递监管立场,督导公司完善治理、规范运作,促进经营管理水平提升。

2019年上交所重点查处了六类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二是“三高类”重组后业绩承诺未履行;三是增持承诺未履行;四是未按计划执行股份回购;五是年报财务造假、未按期披露等违规;六是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

下一步,上交所将积极落实新《证券法》的要求,聚焦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首要目标,充分发挥自律监管在全市场违规追责体系中的作用,进一步完善自律监管与行政监管的有效衔接,保持监管定力,形成监管合力,依法依规履行自律监管职责,协力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营造资本市场良好生态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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