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武汉等疫区返乡人员告知书


致武汉等疫区返乡人员告知书


致武汉等疫区返乡人员告知书

因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严峻,如果您近期从武汉返乡或有武汉旅行史、居住史或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的发热伴呼吸道症状的患者,请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排查、诊治,以保护自己及家人和他人的身体健康。

一、从武汉返回居住地应注意什么?

从武汉等疫区回到居住地之后,请立即让家人将个人信息报至所在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在两周内注意加强身体防护,关注自身身体状态。如果接到疾控部门需要接受居家医学观察的通知,不要恐慌、不要上班、不要随便外出,做好自我身体状况观察,定期接受医院、社区医生或乡村医生的随访。 如果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3C)、 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早期临床症状,请及时到定点医院进行排查,诊治。

就医时应如实详细讲述患病情况和就医过程,尤其是应告知医生近期的武汉旅行和居住史、 肺炎患者或疑似患者的接触史或动物接触史、 近期活动情况等。特别应注意的是诊疗过程中应全程佩戴外科口罩,以保护自己和他人。

三、什么是密切接触者?

与发病病例(疑似和确诊病例)有如下接触之一者

(1)与病例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

(2)诊疗、护理、探视病例时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与病例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

(3)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其陪护人员。

(4)与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的人员。

(5)现场调查人员调查经评估认为符合条件的人员。

四、如果是密切接触者怎么办?

密切接触者应进行医学观察,主动配合好卫生健康部门居家隔离14天,期间每天上、 下午各量一次体温。做好个人健康状况记录,接受健康询问,隔离期间如有身体不适,应及时联系辖区卫生人员。

通辽市医院:0475-8218820

内蒙古民大附属医院:0475-8287777

通辽市第二人民医院:0475-8839120

通辽市传染病院:15648537560

科尔沁区第一人民医院:0475-2897222

科尔沁区卫健委办公室:0475-8232440

科尔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475-8232540

科尔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O二O年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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