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银行没签字却成了53万元的担保人,征信被拉黑了,请问我该怎么办?

用户1444385397396


你能确定自己没有替别人去银行担保并且在银行的贷款合同上签字吗??如果真的没有去担保,那你就该去找发布这消息的银行负责人进行沟通,并且让它们及时取消,并对你没参与这项担保的情况,发布消息进行道歉,,,。否则对你的信誉是有严重损害的,不光这些,如果把你拉入担保人,你不光名誉受损,而且还有可能纳入失信人名单,,,。如果贷款人还不上款,你还有连带责任,这个款你就得替贷款人还款,这可是一个恼火的亊,,,,。

你找银行的负责人说明情况,及时取消。对你名誉损失就小一点。如果银行没充足的证据证明你替人担保并且在合同上签字,他们会及时撤回担保信息的。如果他们不及时取消,并且发声明对你道歉的话。你可以找律师写材料起诉这家银行的具体负责人,让他们赔偿名誉损失及造成的一切经济后果。这后果必须银行为你承担,,,





青幽472


在银行没签字却成了53万元的担保人,征信被拉黑,只有两个原因,要么有人拿了你的身份证去银行给别人担保了贷款,要么就是你签字了,但是借款人还不起款了你现在不想承认。

如果这笔贷款发放的时候银行做了面签,应该会有照片留底的,面签肯定需要借款人和担保人都到场,而照片里必然也会有担保人在里面,如果银行查看留底照片后发现照片中的担保人就是你本人,那么就说明了你当初是来银行签过名的,只是现在借款还不起钱了,你怕承担责任不想承认而已。

如果银行查看了留底的照片后发现照片中的担保人并非你本人,那就说明有人拿了你的身份证给别人担保了这笔贷款,现在借款人还不起钱,你的征信随之也被拉黑,想要挽回你的征信只能通过银行跟人民银行打申请了,如果银行不愿意你可以选择报警,毕竟这事银行也有一定的责任,担保人拿着别人的身份证来担保贷款银行却浑然不知,没有核实到位,严重失职。

如果这笔贷款发放的时候担保人和借款人都到场签名了,但是银行没有拍照留底,那就向法院申请做字迹认定,认定结果若不是你的字迹,那就代表了你没有签名,既然没有签字,那就是有他人代签了,那这笔贷款就不算你担保的,可以通过银行或者法院向人民银行申请去掉被拉黑的征信。

认定结果是你的字迹就说明你确实就是这笔贷款的担保人,只不过如今借款人还不上钱了,不愿意承认之前为借款人签名担保过这笔贷款,既然认定结果你就是贷款的担保人,那现在的后果你就要自己承担了。


梦幻财经


如果你说的是事实,你完全可以找银行理论或直接起诉银行!!!

我遇到一个人,征信被武汉某银行拉黑贷不了房贷,而她确实从来没有在武汉停留过,她直接打电话到该银行,说10日内不解决征信问题将起诉到法院,追究法律责I任,结果7天后再查征信已经恢复正常啦,没留下任何修改过的痕迹!!!😄😄😄


海阔天丰3


你说的这种情况,在现实中基本是不可能出现的!

不是一个人随随便便签个字就是担保人,如果不是本人的签字那担保合同根本不成立。

银行在放贷之前,都要和借款人签订一系列文件,并对借款人拍照。如果有担保人的话,还要对担保人资信状况进行调查,如果有配偶的话还要告知其配偶,让夫妻双方都要在担保书上签字,全程都会拍照(拿着身份证),有些更严格的银行还要录音录像留底,以便双方出现争议后,拿出来对质。所以,你说的一个陌生人签了你的字,银行就要你承担保证责任,说实话,这种可能性非常小。

真的发生这种事情怎么办?

如果真有这种事情出现,你也不用慌,因为,如果真不是你本人签的字,银行那边赖着你,让你承担保证责任,这是不合理的,因为,说实话,你们签订担保合同时你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什么情况都不知道,所以让你担责这是不成立的,难不成还没有说理的地方吗?你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笔迹鉴定,只要笔迹鉴定得出结论不是你的签名,那么这份担保合同必然是不成立的,因为订立合同时没有你的意思表示,也就是双方没有达成合意,所以,连担保合同都不成立,那么银行自然也不会再赖着你,甚至你还可以以此为由反诉银行侵权,要求其赔偿你的损失,你再以此申请恢复征信。

所以如果不是你的签字不要慌,总归有途径解决的,只要没做亏心事,根本不用怕鬼敲门。


孙律在金陵


作为银行狗,只想跟你说,拉倒吧你,你以为成为担保人就签个字就完了吗?

成为担保人,需要签署一系列的文件,需要你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需要见原件核实复印件,并且一般都是需要身份证联网核查。正常的银行都不接受已婚人士单人担保,至少需要配偶在财产共有人处签字!

所以你说你没签字就变成担保人,我是不相信的。


神经质神仙


这件事也不知道是真是假,不过你没有签字的话,银行把你作为担保人,应该是不合适的。

不过说实话,小编认真思考了一下,感觉到还是有一种可能,就是你摊上事了。

也就是说肯定是有人冒充你的签名,甚至把你的身份证等等给弄去了,然后把你作为担保人。

所以你最好的办法肯定是要把银行作为被告给他告上法院,反正最后就会把这些的底稿都拿出来,你一看肯定晕菜了,因为别人把你的名字模仿得惟妙惟肖,现在几乎都看不出来,如果拿到有关鉴定机构去鉴定的话,很可能鉴定机构也搞不明白,因为人家有的坏人,能够想办法把你作为担保呢,肯定是认真的模仿了你的笔记,而且还把你的身份证,复印件呀,号码呀等等各种身份信息也搞到手了。

所以平常的时候,要提醒和小心身边的小人,有的人会有意识的,让你给他写写字啊,或者说抽取你的签名和笔记呀等等。由于他知道你也有钱,我拥有你的身份证信息,像这种情况多数都是熟人做案,而把你这些东西都搞到手以后,然后他就有目的的帮你列为担保人,去银行搞一大笔贷款,最后摊上事了,肯定是你啊,因为他又没有钱还款,当晚年就要承担连带责任。

总之交友需谨慎,不要和一些不三不四的人交往,做朋友,此外各种身份信息,身份证件不要随意借给他们,更不要把复印件也交给他们,这样的话你就会睡得踏实。

大家对这个问题怎么看呢?如果你有不同的看法,欢迎在上面搞一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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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心采露苑


如果你确定没有签字的话,就勇敢的投诉、报警、起诉银行!

投诉

向当地省级分行、总行、人民银行、银保监投诉到底,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让相关部门介入调查。

报警

这也许涉及骗贷、诈骗、伪造贷款文件等违法行为,报警,让警方介入调查。

起诉银行

不论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银行方都肯定有过失。担保人必须是本人签字按指纹才能生效,如果你确定没有这样的事,那么肯定是有人伪造签名,可能是借款方也可能是银行方,可以申请做笔迹鉴定。

总结

总之,一定要合法捍卫自己的权益,不要害怕,我们普通人作为弱势群体,其实相关部门会更多的站在我们这边,把事情查清楚,还你一个公道。


读毒独310


朋友们好,看了标题感觉说的还不够完全全面。关于53万元,这么重大的担保问题,没有说明,是否出借了相关的身份证明,个人虽然没有签字,是否委托过他人签字,是否知晓这个事情?因为这也牵扯到一定的责任。需要根据具体的真实情况,确定责任,选择解决方案,协商,是最便捷的方法。

首先,要划清责任。


1,个人不知情,没有签字,也没有出借身份证件。没有责任。

2,个人知情,出借了身份证件,但没有签字,有一定的参与,相应的有一定过错。

3,个人知情,没有出借身份证件,也没有签字,没有责任。

小结:

标题中介绍的不完全,按总体上是这三种情况。

其次,来看看,三种情况如何处理:

1,个人完全不知情,也没有出借证件签字。建议与信用社协商,主要内容有撤下黑名单,追究责任人,给予经济补偿。最主要的是撤下黑名单和给予经济补偿。

2,个人知情,出借了身份证,但没有签字。对方有明确的违规审批贷款的行为,建议协商为主,撤下黑名单,并要求补偿。

3,个人知情,但没有出借身份证,也没有签字。个人不存在什么明显的过错,申请撤下黑名单,并要求补偿。

小结:无论个人知情,不知情,只要没有参与,都有权利要求对方补偿,并撤下黑名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最后,来总结分析:

标题中没有明确说明,除没有签字之外,是否知情,或者参与了此事。这非常重要,关系到整个问题的责任问题。

但无论如何,如果,个人没有签字,也没有授权他人签字,或出借身份证。很显然银行在贷款担保人的审核上,及流程上,存在明显的瑕疵…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实践,,结合具体,真实的情况,双方心平气和的协商,有助于问题的解决。


理财迦


我在银行没签字却成了53万元的担保人,征信被拉黑了,请问我该怎么办?

没签字却成为担保人,那这个主要的争议问题便是在于是否提供担保的事实上面。不过,这个事实还是很容易查明的。对于银行来说,银行的担保都需要签订担保合同,确认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所以,只需要确认担保合同上的签名真实性问题。

签名的真实性,通过笔迹鉴定便可认定。若鉴定结论确认签名真实,那你的担保责任可能就很难以解除。若确认签名并非你本人所签,那所谓的担保责任自然便不成立。若现在案件已经进入诉讼程序或者已经判决生效,建议先复印案件材料并依法进行再审。


叶律师


没有签字却莫名其妙地成了担保人,这很有可能是被盗用身份了。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认定自己与银行之间并不存在担保关系,进而取消对自己的征信拉黑。

根据题目所描述的情况来看,整件事情应该是这样的。甲因为交友不慎或者粗心大意,不小心将自己的身份证给别人掌控了一段时间。掌控甲的身份证的乙没安好心,他偷偷摸摸地拿着甲的身份证去银行贷款,并以甲的名义为自己贷款提供担保。而银行也没有进行规范操作,仅凭乙单方提供的甲的身份证,而没有亲自向甲核实,便武断认定甲确实为乙的借款行为提供担保。于是,银行给乙提供贷款,同时将甲列为保证人。

后来,乙没有如期还钱,银行便同时向甲乙二人催收。乙本人已经完全丧失了偿债能力,银行只得全力以赴地向甲催收。面对银行的催收,甲顿时感到大惑不解,在了解实情以后,便对乙感到愤怒不已。当然,甲肯定是拒绝还钱,于是银行便拉黑了甲的征信。那么,甲应该如何应对呢?

首先,甲并没有向银行做出为乙贷款提供担保的意思表示,所以他与银行之间并不存在真实合法有效的保证担保关系。而乙拿着甲身份证去银行贷款的行为,属于盗用甲的身份。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的通说观点,盗用身份信息的,被盗用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所以,甲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要求认定自己与银行之间并不存在担保关系,同时要求银行取消自己的征信黑名单。

等法院做出生效判决后,甲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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