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市发布疫情通告

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G308和济青高速邹平东出入口实行最严管控,对进出邹平人员一律查验身份证并测量体温,对异常者按规定处理,其余进出邹平的路口全部封闭。

二、对外地来邹车辆,除运送必需的生活物资和企业生产原料外,一律劝返。

三、对湖北来邹人员或者与湖北来邹人员密切接触隐瞒不报的,以及未按规定填报《村(社区)家庭健康申报表》、《企业职工健康申报表》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所有村庄、社区实行全封闭管理,只保留一个进出通道;凡是未出医学观察期的,一律不得离开规定的居所。

五、所有公共场所、村庄、社区严禁一切聚集性活动。

七、非经营生活必需品、疫情防控用品的超市和商店,一律暂停营业。

八、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市场投机行为,保障市民正常生活需要。

九、为了自己和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邹平居民、非邹平籍在邹人员自觉遵守。

此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邹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联

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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