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打掃衛生,把業主在該區域放置的財產拿走、損壞、還不賠償,合適嗎?

曾經滄海146170714


這事也別糾結了,東西丟了從中吸取點教訓吧,本身就是你理虧。

第一,住宅樓除了入戶門以內的部分屬於業主的專有產權,其餘部門均屬於業主共有,你佔用公共部位存放個人物品多年,已經侵害了其他業主的權益,同時違反了消防法。

第二、物業公司一般不會沒發通知就去清理,可能是自己沒注意忽略了。而且貼通知也是貼在單元門上,或者入口處,不可能貼你家門上,箱子又沒寫你名。通知過後,業主不自行清理的,物業有權作無主物品處理。


小豬房論


說明這是一個負責任的物業公司。

你在樓宇的公用部位放置私人物品多年,說明人品有點貪小便宜。

如果大家都那麼做,那樓宇就變成垃圾堆了。

現在物業清理,很好。你說物業沒有通知到你本人,也沒在你家門上貼通知。相信你一定沒有在那堆東西上,貼上你的姓名和門牌號數。

誰也別騙誰,這種事是很多小區幾乎都會遇到的。

物業清理之前,肯定會提前一段時間在位置醒目的公共區域,貼過清理通知

~請在公用區域堆放雜物的人自己清理,否則超過某月某日物業要當做無主物品清除。

你竟然還去找物業要求賠償,為你對法律的無知和臉皮的厚度感到吃驚。

有些人看到物業是服務業主的,以為物業不能對違規的業主進行管理,這完全是對法律法規,以及本小區物業合同的無知。

物業公司對本小區提供物業管理,就是進行了服務。

請看官方文本,物業服務合同。也是有物業的小區所採用的合同。

9項工作內容,最後的4項都涉及到管理。

根本沒有這些人眼中所謂的“服務”。涉及到小區的秩序,對違規業主進行管理,就是對全體業主進行的服務。



醉太平II


說句實話你在公共場所隨意堆放東西,物業清理之前有沒有公告告知?

你就是爛人一個!我也是業主,我們絕大多數業主花錢給物業,就是為了管理你這類人……

物業是為全體業主服務的,不是奴隸,更不是為某個業主服務。

凡是謾罵物業的,多數是隻顧自己不管他人不講理的特殊業主,支持物業加強管理!


花兒朵朵150183730


樓道即是消防通道,也是公共區域

1.從物權法來講,公共區域業主僅有使用權而沒有佔有權,也就是說你可以使用樓道上下樓或者搬東西,而並沒有把這塊地方當做自己永久使用的權力,你侵害了全樓業主的合法權益

2.從消防法來講,樓道就是消防通道,一旦著火便是全樓住戶逃生的生命通道,任何人不得阻擋,佔壓!你又違反了消防法!

3.你們地區政府應該有市民公約吧?街道和小區裡面肯定也有不亂堆放東西的一條,你仍然違反了!

2條違法2條違規,可見你是罪上加罪呀!

你說你的東西好幾千塊,而且還放了好幾年?可能麼?怎麼不說值好幾億呢?頂多就是些紙箱子和破瓶爛罐罷了!把價值好幾千的東西放樓道那麼長時間?是你傻還是別人傻?就算真的是價值上千,放樓道和放大街上是一樣的,就是無主物品,物業告知個屁!

所以說你這個疑似創造不交物業費甚至是詐騙的理由不成立!


爭取平常心吧


就憑這個含混不清的標題,證明筆者就 不是個好鳥!為什麼?小編說,“把業主放在該區域的財產”拿走,請問,你把財產放到那裡了?是不是放到過道里、樓梯口等等公共場所?樓梯過道,本是行人及消防通道,不許佔用。如果發生火災,樓上的人會因此而無法、或延遲逃生,造成不必要的傷害。這些地方放東西,本來就錯,物業肯定是屢次三番的規勸,小編不聽勸告,所以物業才強行處理。小編,做人,要有點良心,不能太自私。事情背景,也要交代清楚,不能含混不清,魚目混珠,瞞天過海,欺騙看客。


zhangwanhe


兩個風馬牛不相及的問題放在一起提問不得不說提問者很有用心。先說第一個:不光物業有打掃衛生,社區、清潔公司甚至城管公安都有權拿走沒收你特意放在公共區域的東西。因為公共空間萬一歹人放了一個炸彈受傷害的可是不特定人群。維護公共秩序,保持公共場所衛生是我們每一位生活在社區里人的責任和義務,為什麼要等別人拿走呢?而別人幫他清理了東西還會質疑別人?這種人滿腦子都是自己,沒有一點點替別人考慮問題的概念、自私到極點的人勸大家還是遠離的好。


吳彪40438221


只要你的東西沒放進家門,那麼你的東西都歸物業所有。

物業的思想理念,公共區域的所有東西,都歸物業所有。業主放在公共區域的東西,被偷被損壞一切責任業主自己負責,業主想物業負責,必須業主出示證據。就知道你拿不出證據,所以業主自己負責。

記住,你的門口也是公共區域,放門口的東西物業是可以收走的,因為你影響了公共通道,公共衛生。


db得寶


說實話,首先我很懷疑這個業主到底有沒有看到物業張貼的信息,目測能收拾公共區域的物業,一般都會在樓道等公共區域張貼信息,給業主一個時間自行清理,到了時間沒清理的,物業一般都會當作業主不要的垃圾清理。

其次,該業主長期私佔公共區域放雜物,往小了說影響他人,往大了說嚴重影響公共安全,屬於違法行為。現在許多老舊小區都有這樣的現象,然後隔壁左右的怪物業不作為,然後拒交物業,物業和這種業主溝通,極少有自己清理完的,多半好說話的敷衍說會清理,不好說話的還要和物業吵一架。然後各種抹黑物業。

當然,也有確實不作為的物業,這種物業應該集廣大業主聯合趕走,然後換新物業。不過絕大部份業主都是雷聲大雨點小,不願意做出頭鳥,別噴,我本人也是。

所以該怎麼辦?每個區都有物業科,專門管理物業的,可以自己網上查一下,舉證之後舉報。提醒不要做假證,違法的


紅塵瘋子


你算撒業主?都什麼年代了,忘記你父母什麼出身了?退三十年,大夥不都是工人,農民身份?現在就鄙視人啦!純屬社會上沒人鳥,心理不平衡罷了,照你的邏輯,住個破舊多層樓,社會上大多看你也就是個下崗職工,人啊,別太勢利了,平常一點,別動不動把撒主掛嘴邊,尊重一下同為生存下去的保潔工人,整個一個市儈嘴臉總歸會被人打臉的,有空訛詐,多出去憑勞動多創點收入!


楊少雄同學


最近看到好多關於物業行業的話題,說句實話,物業行業是個很難做的行業 ,我曾經聽過做物業的朋友開玩笑說的一句話“上輩子缺德,這輩子做物業”。物業行業是個很矛盾的行業,既是服務者,又是管理者,你對一些違規的事管了,業主就會說,給你們交著物業費還得天天受你們管著,你不管業主說物業不作為,不給你交物業費,而且物業也沒有執法權,對於一些違規違法行為,物業只能勸阻,但是能有多少用呢!高空拋物、佔用消費通道,車輛亂停亂放,不文明養犬亂丟垃圾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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