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治和法治哪个体现社会优越性?

第三条腿支撑


安倍举河野太郎任防相,记者问河野,你的感觉如何?河野太郎说,其实我想当首相。特朗普的国务卿也说过,我要当总统。在人治社会,这样的防相、国务卿,不是被赐死、抄家,就是被流放。在法治社会,首相或总统,会一笑置之,让你继续干。因为首相或总统知道,想是你的事,你能不能当首相或总统,不关我事,那是选民的事。这就是法治社会优越性的具体体现。


云上金虎


人治也好,法治也罢,社会都是在不断的摸索着前进。个人体会,我入党几十年,理论知识不是很高,只知道党员就应该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小时候,大人说,要努力奋斗,改善生活,长大后取个漂亮的媳妇,这些粗线条,鞭策我一辈子,所以没进个派出所,平安一生。


娱习舞


国家的原本属性是保护区域内民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它存在的唯一价值,就是为民服务,所以国家的一切政策和法规都必需围绕为民服务而展开,一切背离这一原则的做法都是非法的,也是不道德的。

所谓人治,其实就是专制,在专制体制下,国家的性质被彻底颠覆,国家不再是为民服务的公仆,而是专制者奴役和压榨民众的工具,民众则成为为专制者服务的奴隶,军队和警察则变成了他们的看家护院。

虽然专制体制也讲依法治国,但它的法是王法,是治民之法,它的立法精神在于剥夺民众的自由和权利,在于对民众合法地剥削,在于保障政权的稳固和专制者的无限自由。

既便在专制体制下,人治也是很少见的,它往往是专制政权走向灭亡的标志,因为在这样的国家,其典章制度和政策法规,全部由一人拍脑袋决定,根本不去征求其它组织或个人的意见,而且也没有人或法律来约束他的权力。

法治的要义在于保护民众的自由和权利,同时也将权力关进笼子,不让它有为非作歹的机会,也就是说法治是要让国家回归它的正常属性,让它成为为民服务的公仆。


沉醉的文人


这问题根本就不应该问,法治是先进的社会制度下形成的,人治是独裁,专制,是反人类的!


天涯1430287


当然是法治。法治是对全体公民施以无一例外地制度约束。法治是保证全体公民合法权利无一例外地受到制度的保护。法治是不至于某一部分人有特殊权利,而把社会导致不公平不公正和混乱。法治,可以即使是平庸人掌权也不至于犯错误。而人治,即使圣贤掌权也难免一时的情绪冲动、判断错误而犯错误。

法治与民主相连。但民主不是“民众共同做主”而导致社会混乱的西方“民主”,中国人的民主,不是西方人的人人一张选票的“民主”,而是“先有民主后有集中”的民主;是“集思广益、集中全体与会人员意见”做决策的民主。民主只反对家长制、一言堂。民主是“广泛听取群众的呼声,反对以主观主义做判断而导致错误”的民主。法治是承认掌权人有行政权力,但掌权人也必须接受民众监督的制度。

有人说再好的法律和制度,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再好的制度也是由人来执行的,所以总归是人治。我说这种观点不对。

秦始皇、汉高祖、汉武帝、唐太宗、明洪武、清康熙,各个不愧称为贤明圣君、都对中国历史的改写都有巨大贡献的人。都是人治的高手。但是人去政废的例子屡见不鲜不鲜,他们的继承人可能会断送爷打的江山。这是为什么?因为他们各个被称为“万岁”,可人终究不能活万岁。任何人的生命和精力是有限的。也就是说,如何治理国家,是永恒的话题,而治理国家的人不是永恒的。以小比大“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国家是铁打的营盘,帝王们是流水的兵。营盘的稳固靠制度。如果没有一个固定不变的治国制度而靠“人治”的话,老爹逝去,儿子就会另起炉灶另打主意,孙子也可能继承爷爷,也可能不继承爷爷以父亲做榜样再另起炉灶。这就是中国古代历史,朝廷更换不断,却始终动乱不断战乱不止的根本原因。孔子理想始终不能实现的根本原因。因为孔子的理论就是人治。历史已经证明人治理论与历史和现实都不符。不用说古代人,就是现代人后任县长市长推倒前人的主张、后任的后任再推倒前任的主张,也屡见不鲜。因为人们头脑中“人治思想”留下余毒始终没有消失。反观美国,靠制度的支撑,二百多年里换了四、五十个总统,始终没有发生政变。为总统的主张吵翻了天,不影响他们的政治主张不变,经济正常运行、科技照样发展,军事照样强大。

当然,国情不同,文化不同,我们绝不能照搬美国的制度。然而,社会主义怎样发展,需要一个长期稳定不变的社会政治制度。

有人说,法律还不是少数人制定少数掌权人在执行?归根到底还是人治。这种想法忽略了制定法律的少数人,是归纳了全国多数人的意志,是在彰显多数人意愿、意志和向往,才被全国人民所接受。如果制定法律的人,体现的是少数人的意志,必将被推翻。封建社会的法律,体现了皇权和少数统治阶级的意志,所以必将被推翻,果然被推倒,被扔到历史垃圾堆里去了。

有人担心强调法治,会影响了领袖的威望和领袖的伟大作用。我认为,恰恰是严密的法律,严格的职权分明,恪尽职守的制度,才会更好的保护领袖的领导作用。使人民爱戴的领袖,不至于三五年内,操劳过度,操白了头,累弯了腰。

有人说,法律也是人定的,人治法治一回事。我说这个想法不对。为什么?法律是人定的没错,但这个定法律的人必须是通观人类历史长河中的兴衰成败规律,掌握古今中外人类文明进步史,通晓人类文明成果,归纳历史各种制度的好坏,是站在时代前沿的人!他会选择其中最文明最合理制度,而不是仅凭个人经验、个人似火的热情。他会选择知识非常丰富、有纵观历史的经验、也是站在时代前沿的人,去制定法律。而不会选拔只会背“圣人圣言”的人去制定法律。


淡淡一掬水


无规矩难以成方园,法治的优越性历史已验证了近3000年,有法治的国家淘汰无法治的国家,有完善法律制度的淘汰不完善法治国家,有法治的国家更长久,无法治的国家更短命。

人治的国家有先天的缺陷。一、父子不能有效传承;二、个人也是变化的,容易出现朝令夕改。中国传说中的三圣皇之一大禹建产了夏朝,但他的后代夏桀无疑是中国有史以来有名的昏君。中国历史上好多明君晚年基本上都干糊涂事,最有名是战国时推行“胡服骑射”政策的一代明君赵武灵王,最后竟让自己的儿子把他给关起来活活饿死。

为什么要法治,人性使然,德国著名哲学家亚瑟·叔本华对人性有比较深刻描述,每个人行为的动机可以分成三种:希望自己快乐,希望他人痛苦,希望别人快乐。这三种动机分别概括为利己、恶毒、同情,其中利己和恶毒是非道德的推动力,只有基于同情是真正的道德行为,每个人自己想想你日常生活中的同情行为能占几成?

历史上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是人类有文字记载的最早法律,有近3000年的历史了。中国出土的西周中期青铜器铭文中已有法律的邹形。法治开始大行其道的时代,当然是战国时期秦国的商鞅(距今也有2400年了),以法治天下,奠定了秦国始皇帝一统天下的基础。

人类社会在不断发展中,人类对世界的认识也在不断增长中,任何国家也不敢说他的法律制度是最完善的,同样我国的法治也是在不断的发展中。


生如秋叶去如夏花


人治体现的是家天下″皇道乐土″暴政的绝对权力,最终导致腐败,无能,懦弱,灭亡更迭的下场?

法治体现的是″民主,自由,平等"的治国理念,遵守契约,诚信精神,人人充满爱,自觉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

体现在了少有腐败,无作为,扯皮现象的发生,道德文明指数暴表,人民安居乐业,国家繁荣富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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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是法制体现社会的优越性。社会主义法制体现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体现完全为人民服务。不管职位多高,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遵纪守法都是合法公民,违犯法律者,不认职务多高都要受到法律的惩罚。在法制社会中,权力是民主集中,共同决策,集体领导,充分体现在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享有法律赋予的一切权力。人治是旧社会剝削压迫人民的手段,是集权专治。封建社会的皇权至上,他的话神聖不可侵,造成官场腐败,民不潦生,穷人纷纷起义造反。蒋介石的独裁统治,同样没半点人性,征不到兵,就围困抓壮丁,被强征的壮丁不愿为他卖命,逃跑走人。他的宁可错杀三千不可放过一个的屠夫手段更加丧失民心。号称八百万军队,有美式武器装备,却被毛主席领导的只有小米加步枪的人民解放军打得落花流水,兵败如山倒。这说明什么?说明得民心者得天下。


双猴机杼


人治与法制,归根结底还是由人去实施。

西方民主国家号称民主法制,照样人权扫地、弱肉强食,最终受资本控制。

毛主席领导中国共产党、红军、八路军新四军、中国人民解放军,严格遵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用最简单的制度,受到了人民大众的拥戴,建立了新中国。

再好的法制,掌握在坏人手里,也会坏事做绝。最简单的约束,掌握在好人手里,也可以造福人民大众。

群众是真正的英雄。群众路线、群众监督是保障法制有效、公平、公正,最好的武器。公开透明是最好的监督。


静远


人类社会生活必须有秩序进行。

每个国家有自己的规律和特点。

中国几千年都是封建君主专制社会。“刑不上大夫,”“官即是法,”“官大于法,”“衙门深似海,有理没钱莫进来,”等都是典型的人治。所谓儒家,道家,法家也是便于统治者麻醉人民,粉饰太平的遮羞布。所以,在中国封建社会没有法治土壤。人治的本质就是自私,就是官僚士大夫疯狂攫取社会财富,压榨民脂民膏。

西方先进思想传入,唤醒了人民,民主思潮觉醒。人们分分要求民主平等,法治天下。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通过武装斗争推翻了反动封建统治,建立了民主政权。开始艰难曲折的构建法治社会。从制度上铲除了人治的可能性。由此使中国走上了繁荣昌盛的康庄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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