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邊州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間藥械經營使用質量管理的告知書

全州藥品、醫療器械經營使用單位:

  目前,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進入關鍵時期,全州各藥品、醫療器械經營使用單位要積極履行主體責任和社會責任,進一步做好藥械經營使用質量管理工作,確保全州藥械市場安全穩定。

一、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各經營使用單位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等法律法規,切實履行主體責任。

  二、嚴格保證質量安全。嚴把進貨渠道關,要保證退熱、抗菌、抗病毒、中藥飲片、醫用口罩、體溫計等產品購進渠道合法,做到票、賬、貨相符;不得非法購銷假劣藥品及醫療器械。

三、嚴格執行信息登記制度。各藥品零售企業要做好對購買退熱、抗病毒和抗菌藥物的人員的信息登記工作。認真填寫發熱患者及購買退熱、抗病毒和抗菌藥物人員登記表,勸導患者及時就診,並按規定每日上報。

四、嚴格規範價格行為。按規定執行明碼標價、價格公示制度,不得囤貨居奇、哄抬物價、牟取暴利以及散佈漲價謠言;要積極採取有力措施保障市場供應,確保疫情防控期間藥械價格穩定。

五、加強科學宣傳。駐店執業藥師嚴格按照藥械說明書向群眾宣傳產品功效, 指導公眾科學合理用藥和正確使用防護用品。同時,做好本單位內部疫情防控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六、要認真做好自我防護。強化營業場所的消毒、通風、工作人員口罩佩戴等防護工作。

七、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各經營使用單位要自覺接受人民群眾監督。對12315投訴舉報平臺受理群眾反映的問題,市場監管部門查證屬實的,將嚴格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查處,堅決維護良好市場秩序。

請各藥品、醫療器械經營使用單位要切實增強風險防範意識,確保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確保市場秩序平穩和價格穩定,共同為戰勝疫情貢獻力量。


延邊州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2月3日


延邊州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間藥械經營使用質量管理的告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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