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公司请事假一天需要扣除1000元合理吗?

于冠华


我觉得你应该说明你工资是多少,劳务合同签的是多少一个月以及你正常实发工资。能扣你一千块说明你工资本身就挺高的,我相信如果是三千一个月的工资没有哪个公司会因为一天会扣你一千吧。有些公司给的工资挺高的但是包括全勤奖以及绩效,可能就是因为你的一天这些没有了再加上这一天的工资,那么扣你一千就正常了吧。


链家张涛


按国家劳动法规定,请事假一天需要扣当天的工资。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即当天工资=月薪÷21.75。

法律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拓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修正。

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2年12月28日通过,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修改如下:

一、将第五十七条修改为:“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二、将第六十三条修改为:“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三、将第六十六条修改为:“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超过其用工总量规定的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四、将第九十二条修改为:“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到一万元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本决定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本决定公布前已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继续履行至期限届满,但是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不符合本决定关于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的规定的,应当依照本决定进行调整;本决定施行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应当在本决定施行之日起一年内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并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方可经营新的劳务派遣业务。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希望能帮到你。


东北小佛爷01


合不合理要看你请假对公司造成的影响,以及你的工资待遇水平。

一般情况,在制度健全的公司,员工请事假按规定都要扣除请假期的基本工资和奖金,有一条扣一天,请一个星期扣一个星期。

按照这种方式,假如你的月收入在两三万以上,请一天事假扣一千可以理解。这在员工承受的能力范围之内,只要是按制度办事,人人如此公平对待,不存在不合理的说法。

而如果你的工资只有几千,请一天扣一千明显超出了员工的承受能力,从合理性上来看就不是那么通人情了。真发生这种事,大致有两个原因:1、这个公司老板很操蛋,完全是拍脑袋决定,估计很难有大的作为,建议趁早打算另觅好去处;2、你得罪了公司人事劳资部门或者老板,人家故意为之刁难你,让你知难而退。

希望你是高收入群体,如此就不要纠结合不合理了,毕竟你请了假,闹来闹去给老板留下坏印象,说不定哪天找机会辞退你,不划算。而如果是后者,这样的公司不值得留恋,可以考虑较真,拿回自己的权益,然后挥一挥手说拜拜,另择他处高就。


80后小公


扣除一千元是否合理?

首先根据个人日薪和月薪去考虑扣除一千元是否合理!

生活中有许多的事情需要处理。

而我们的时间又不够安排,只能请假去处理

大多数公司发放薪酬的模式不一样

常见的有两种

1.按月支付的固定工资,每月有公司规定的带薪休假,超过规定薪假。才要扣薪

2.按日支付,工作一天计算一天。

一天扣除一千合理吗?

如果您的日薪是一千。

按照上诉的两种常见薪酬支付方式

超过有效带薪休假天数=合理

按天支付薪酬=合理。

如果您的日薪没有一千

那么扣薪超过日薪金额,它是不合理的

可以和公司理论,僵持不下

可以到劳动局投诉,用法律的方法保障自身权益。


Fika啊悦


这种行为,是违法的!也是霸王条款!应该坚决取缔!



焊工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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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七美妆


这要看你平常的工资是多少钱,你要是月薪几万,可以理解,你要是月薪3000,可能就不合情况了



k小喜


首先国家要对公司要扣各种税!公司为了杜绝请假霸王条款是合理的


等爱等你回来


这个肯定是不合法,也不合理,不管你是正职工还是临时工,请假一天,要扣1000块钱,说破天都不合理啊!你遇到这种问题,一定要拿起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


打工仔六指


要看什么事情和工资收入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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