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的大族人家裡,假如長子去世了,長孫和次子誰的權利更大?

一雙趕腳


說到財產和權力繼承,我們最熟悉的便是古代王朝的傳承,而絕大多數王朝的繼承原則都是“立嫡立長”。事實上,在極為重視血緣關係的古代,“嫡長繼承製”不僅被皇室所推崇,同樣被民間所普遍接受。

宗法制度下的“嫡長繼承製”

在極為重視血緣關係的古代,宗法制是一種得到普遍推廣和認同的制度,宗法制也就是以家長制為核心,以血緣關係為紐帶的一種社會體制,作為血緣關係的直接提現,宗法制的繼承核心,便是“嫡長繼承製”。

而“嫡長繼承製”的誕生則與古代的婚姻制度密不可分,因古代普遍推行“一夫一妻多妾制”,於是兒子便也有了“嫡庶”之分,正妻所生者便為嫡子,而妾所生者則為庶子。而在繼承關係中,首重“嫡庶”,次重“長幼”。

也就是說,要明確一個人在家族內部的地位和繼承權,首先要看其是嫡出還是庶出,嫡出者地位和繼承順位永遠要高於庶出者,嫡子於嫡子之間、庶子與庶子之間才存在長幼之分。如上圖,繼承順位一般為“嫡長子>嫡孫>其他嫡子>其他庶子>庶長孫”。

長子去世之後,長孫和次子誰的權力更大?

搞清楚了“嫡長繼承製”原則,我們再來看看這個問題。其實這個問題也分好幾種情況,那就是長子和次子是否為嫡子的問題。

1、長子和次子均非嫡子。如果是這種情況,則要分為兩種情況:一是家族是否有嫡子,如果有那麼自然還是以嫡長子為主,次子和庶長孫則要靠邊;二是家族沒有嫡子,那麼毫無疑問,次子將成為第一繼承人,庶長孫的順位要相對靠後。

2、長子為庶子,次子為嫡子。這種情況下,長子的去世並不會對權力的分配和繼承順位有影響,次子作為嫡長子自然仍為第一順位繼承人,庶長孫的順位極為靠後。

3、長子為嫡子,次子為庶子。如果長子是嫡子,那麼他去世之後,第一繼承人自然就是嫡長孫,但是如果嫡長孫年紀太小或者沒有嫡長孫,無法繼承家業,那麼也可能會由其他嫡子(非次子)來繼承或者負責管理。需要注意一點,庶子在這種情況下是沒有繼承權的,只能輔佐嫡長孫。

4、長子和次子均為嫡子。這種情況下,按照“嫡長繼承製”來說,第一繼承人仍然是嫡長孫(不能是庶長孫),但是嫡次子的繼承順位同樣很高。一旦出現這種情況,尤其是嫡長孫相對年幼的情況下,很容易產生家產之爭。

△朱允炆便是典型的繼妻之子上位

當然,還有一種更為複雜的情況,那就是續絃(繼妻)的問題,按理來說繼妻的兒子同樣是嫡子。如果之前已經有嫡子嫡孫的情況下,但由於生母已經去世,繼妻極有可能幫助兒子爭取到繼承權,例如朱允炆與朱允熥。


香茗史館


先確定長孫的概念。這裡有現兩個看法:

第一個觀點:所謂的長孫指的就是老大的兒子!也就是說老大不管多晚結婚,只要是他生的第一個男孩,那就是長孫! 老二的長子不管是比老大的長子大或是小,通通不能算是長孫!

第二個觀點:長孫和長子長孫是兩個概念,大哥的兒子叫長子長孫,兒子不管大小,其年齡大的的孫子為長孫。以前大哥不結婚,二弟是不敢結婚的,但是大哥未生兒子二弟確可以先生兒子。

中國法律長孫的定義是長孫是年齡最大的孫子,不一定是長子的兒子.長孫在法律中沒有特別的權利和義務,和其他同輩孫一樣。

古代對長孫的定義嫡長子是正房所生第一個兒子(一定是正房)地位很高,嫡長子是一個家庭爵位財產土地的主要繼承人,尤其是在中國古代社會。如周朝,天子的嫡長子繼承皇位,而其他兒子則封為下一極諸侯,諸侯的嫡長子繼承諸侯的爵位,其他兒子則封為士,依此類推,很嚴格的等級制度,直至平民。 嫡長孫是嫡長子的嫡長子,最大的兒子的最大的兒子不一定是嫡長孫,因為在封建社會,嫡系和庶系是有完全不同的地位的,他們是兄弟關係,但是更是君臣關係。


泰山木32140178


古代大戶人家可以娶三妻四妾,子嗣眾多,雖然都是親兄弟但不一定是一母所生,古人講究長幼有序,也講究嫡庶之分,無論是繼承還是當家都要按照順序來。


古代是嫡長子繼承製,家族的第一順序繼承人一定是嫡長子,嫡長子也就是正妻生的第一個孩子。


正妻就是明媒正娶的第一個合法妻子,正妻所生的孩子是法統以及血緣上最純正、最合乎規範的接班人,在之後進門的都是側室,側室所生的孩子為庶出,較嫡子的身份就差了一層。



長子不一定嫡子,這種情況下長子的死對於家族權利影響不大。


面上家產分配嫡子和庶子是一樣的均等分配,但實際上嫡長子還是擁有很多優勢特權的,在名位繼承上也是嫡長子優先。


古代大家族的當家人一般都是由嫡長子繼承,祖宗祠堂也是由嫡長子供奉,如果嫡長子早亡,那就要看嫡長子的兒子也就是嫡長孫是否成年,如果嫡長孫也已成年,那理應繼承嫡長子的所有權利。


至於族長人選可以讓給年紀稍長一點的叔叔來當,畢竟家族事物錯綜複雜,有的大家族還有生意打理,年長一些的人處理起來更加方便。


如果嫡長孫未成年,那麼繼承家業的就由晉升的嫡次子來繼承,所以無論是大家族還是皇室江山,繼承人都必須是長子長孫。


皇室繼承最有名的案例是明太祖朱元璋,長子不幸去世,當長子去世,別人都以為會傳位給第二個兒子,可朱元璋並沒有將皇位傳給兒子,卻給了長子的兒子。


由此可以看出,古代王室嚴格遵循嫡長子的繼承製度,當長子去世時,孫子取得了巨大的優勢。



根據明代《大明律》記載,相當於我們現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官員享受世襲罔替有規定:


文武官員如果享受世襲爵位,必須按照繼承順序,首先是嫡長子孫、其次是嫡次子孫、接下來是庶長子孫、最後是弟侄。


也即這裡的承襲順序是先嫡後庶、先長後幼。


無論是古代還是現代,人們對於權利的嚮往都是趨之若鶩不擇手段,每一個英年早逝的嫡長子都會引起一波爭奪權利的暗流,有些人會在這變化中看到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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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主問的問題需要設定下,長子和嫡長子,次子嫡次子,我想應該是嫡長子去世,嫡長孫和嫡次子的權利了,這樣才有戲劇衝突和矛盾,也能夠吸引焦點。

古代三妻四妾,大家族子孫眾多,只能在嫡子嫡孫中才會有這樣的權利爭奪,因為庶子沒有這個權利。

好了,題中設定嫡長子去世,留有嫡長孫和嫡次子。宗法社會制度源遠流長,從西周開始確立大宗繼承製度,也就是嫡長子繼承製已經明確說明了只有嫡長子才有家族的唯一繼承權。次子哪怕是嫡次子是沒有這個權利的。


那麼如果嫡長子去世,沒有留下嫡子那麼繼承權自然落到嫡次子身上。如果留有嫡長孫,那麼繼承權任然在嫡長子一脈,理應由嫡長孫繼承。

這裡小編有個有意思的情況,如果嫡長子留有庶子,沒有嫡長孫,只有庶長孫,那麼怎麼辦呢?小編認為,庶長孫可以由嫡長子妻子也就是當家主母撫養,升格為嫡長孫繼承。理由是嫡長子一脈已經繼承,即便沒有嫡子,那麼也應該在嫡子後代裡選擇。如果家族意見分歧較大,那麼還真不好說由誰來繼承了。大家怎麼看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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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傳統觀念,長房長孫(長子的長子又必須是第三代的老大)的位置更高,如果第三代老大不是長子的長子,則話語權比長房長孫降半級,實際會處在長子長孫和長孫身份之間的尷尬處境

2:長房長孫分家產參與兒子們同分,我爺爺去世分東西,就有人提議(例行提議,非臨時提議)我爸兄弟4個加我大哥5個人參與分東西,我爸兄弟們當時無意見(放在現在估計行不通了),其它孫子木有機會。

3:在那個窮的,老子死了後代們穿不起孝服的年代,長孫和兒子們一起戴孝,其它孫子戴不起就沒辦法。

4:去年我四叔跟我告述,家族的一些公共事務因為說我大伯父不在了,應依次其他兄弟說了算,我告訴他,大伯父在時大伯父客觀上有80%的決定權,其他兄弟三個有20%決定權,大伯父不在了,他長子有40%的決定權,其它三個兄弟有60%決定權,我四叔沉默良久,認可了我的說法。

實際上家族事務,我大伯不在,其它叔伯雖然有機會說話了,但是我大哥還是有一句話否決權,其它叔伯也只能牢騷抱怨。

3:家裡我太爺、爺爺、我大伯依次是族長,大伯沒了,我大哥(大伯長子)是公認名義上的族長,其它叔伯沒有這種身份……

這是嫡長子傳統在現在普通人家的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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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長孫和次子誰的權利更大這個問題,我們不妨用繼承權來說明。

題主說的這個問題中包含兩種情況,第一種是這個家族中的長子為嫡出;第二種是這個家族中的長子為庶出。在第一種情況中又有兩種可能,一是長子去世前家族還沒有指定繼承人;二是長子去世前已被確定為繼承人。下面就分別討論一下這幾種情況。

首先,我們來了解一下古代社會家族的繼承製度。

在古代社會里,遵照宗法繼承製度,繼承時以嫡長子為先,如無嫡長子,則在直系子孫中依次確立繼承人。嫡長子的身份確定準則為:如只有一妻而無妾,則以長子為嫡;如一妻多妾,則妻之子為嫡,妾之子為庶,是否為嫡長子看年齡。

由此看來,嫡長子繼承製是宗法制度的一項基本原則。這項原則在各朝也有相應的法律來支持,比如唐朝,嫡長子病亡或有罪,立嫡孫;無嫡孫,立嫡子同母之弟;無母弟,立庶子;無庶子,立嫡孫同母弟;無母弟,立庶孫。不立嫡長者,徙一年。

所以,古代社會家族中的繼承次序為(從高到低):嫡長子、嫡長孫、嫡子、嫡孫、庶子、庶孫。

其次,我們分別討論一下長孫和次子的權利問題。

第一種情況,假如此家族中的長子為嫡出,也就是嫡長子。他在去世前並沒有被確定為繼承人且其子還小,按上述說法應該是嫡長孫來繼承,但這在實際操作中並沒有嚴格執行,因為嫡長孫因太小而不能管理家族。

那麼,這種情況下,繼承人肯定會在其他嫡子中選年長者,如果這個家族中的次子也是嫡出,那人選必然是他,其權利也大於長孫。如果這個次子是庶出,而且還有其他嫡子存在,那他根本沒有希望成為繼承人,其權利自然不如長孫。

第二種情況,這位長子為嫡長子且在去世前被指定為繼承人。這種情況完全按照宗法制度進行,即由他的兒子(嫡孫)來繼承。那麼,不管你次子是嫡出還是庶出,都沒有資格來繼承,作為繼承人的長孫權利自然大於次子。

第三種情況,假如長子為庶出且家族中無嫡子與嫡孫。和第一種情況一樣,如果未確定為繼承人且兒子很小,則次子權利大於長孫;如已被確定為繼承人,則長孫權利大於次子。

第四種情況,假如長子為庶出且次子為嫡子。這種情況當然是次子權利大於長孫。如長子、次子都為庶出且有嫡子,那麼長孫與次子無所謂誰的權利大誰的權利小,因為他倆根本沒有權利。

最後,我們來總結一下。

古代的繼承製度,雖然規定很細緻而且頗為嚴格,但在具體執行中也有多般變化,並不是一成不變的,也是因地制宜的。這種嫡長子繼承製目的在於解決封建家族權位和財產的繼承與分配,能更好的維護家族穩定。

所謂的“立嫡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正是這種嫡長子繼承製的總結。題主說的這個問題很籠統,沒有說出嫡庶之別,因此存在很多種可能。但不論什麼情形,都是嫡長子繼承製為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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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繼承的權重順序是,直系,嫡庶,長幼。在繼承時,直系先於嫡庶,嫡庶先於長幼。

如果長子去世,是長孫繼承,還是次子繼承,要看情況

如果去世的長子還未繼承家業,且次子也為嫡出,那麼嫡次子繼承權先於長孫。因為長子未繼承家業,所以父親為家族源頭,次子,長孫皆為直系,都是嫡出,次子年長,次子繼承。

如果去世的長子還未繼承家業,但次子為庶出,則應由長孫繼承家業,因為長子未繼承家業,長孫次子同屬父親的直系,但嫡庶先於長幼,所以由長孫繼承。

如果去世的長子已經繼承家業,那麼次子無論嫡庶,地位都低於長孫。因為長子已經繼承家業,長子為家族源頭,則長孫為直系,次子為旁系。應由直系親屬優先繼承家業。

以上是理論上的,但在實際中,立庶,立幼,旁系繼承也時有發生。其實主要還是看家主的意願,繼承時,家主的遺囑也是非常重要,不過遺囑與繼承權哪一個更重要就很難說了,幾乎是同等重要,如果遺囑與繼承權所確定的繼承人不同,那往往會引起極大的爭鬥。比如會遍請族老,請族中之人共同裁決,還可能鬧到官府。如果是勳爵大家,甚至會驚動皇帝,由聖旨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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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如果是普通的老百姓家庭,家裡沒有什麼收入,沒有什麼財產,這樣的話,後代誰的權力最大的問題,是不用特意考慮的,因為考慮了也沒有什麼意義。

在這種普通老百姓家庭,講的就是公平。從吃飯到穿衣,兒子們都要一樣。就算是修的房屋,也要修成那種對稱的式樣。左邊有什麼,有幾間房。右邊也要有什麼,有幾間房。將來給兒子們留下的財產才叫做公平。

(養兒防老,圖取其意)

為什麼要講究公平了?因為古代的養老制度是“養兒防老,積穀防饑”。也就是說,養老得靠兒女。只有在財產分配上保持公平,才不會授人話柄。否則的話,兒子們將來肯定會說,你不是對誰誰誰很好嗎?你不是偏愛誰誰誰嗎?好啊,那就讓誰誰誰來養你吧。

如果實在子女太多,實在沒有什麼給子女的,在這種情況下,老百姓會更加照顧“么兒”一些。畢竟“么兒”的年紀最小,需要的照顧最多。同時,父母也主要和“么兒”生活在一起。因此,相對來說,老百姓對“么兒”更偏愛一些。

但是大戶人家就不一樣。而皇親貴族,乃自帝王家裡,則更加不一樣。

大戶人家,或者是皇親國戚家裡,財產是很多的。養老的問題,根本就不用考慮。他們需要考慮的是,誰把它們的家業發揚光大?作為帝王,更需要考慮,誰能夠守住江山,把江山千秋萬代傳下去。

從“守業”的角度來看,在選擇後代人的時候,一般會考慮三種品質:一是要有能力,二是要有德行,二是要能服眾。

能力其實是一個相對的概念,大戶人家在選擇繼承人的時候,繼承人一般都是些小孩子,沒做過什麼事情,因此,是看不出有什麼能力的。因此,更多的時候,考慮的主要是德行。

(咸豐帝像)

古人認為,只要德行好,能力就好。道光皇帝在選繼承人的時候,咸豐雖然有腿疾,又沒什麼能力。在狩獵的時候,他一無所獲;道光病了,他除了流淚,什麼主意也拿不出來。但正是因為這樣,道光皇帝反而覺得他這是一種“仁孝”的表現,最後把皇位傳給了他。

不過,所謂的“德行”,要看誰來理解。康熙皇帝的八皇子胤禩,他打獵的時候也捨不得打獵物。他對康熙也非常孝道。天遙地遠給康熙送一對海東青去,但是,康熙卻認為他這是虛偽的表現,認為他“柔奸成性”。

而且,皇帝經常根據自己的喜好來判斷繼承人。劉邦為什麼要把皇位換給劉如意?劉邦有一句話,“如意類我”,劉盈不類他。要知道,劉如意還就是一個小孩子,怎麼能看得出他類不類?很明顯,這是主觀判斷。

正因為主觀判斷太多,所以,古代的帝王將相及大戶人家,在選擇繼承人的時候,不是主要考慮能力和德行,而是形成了一種標準:“有嫡立嫡,無嫡立長”。

如果嫡長子在,那不用說,嫡長子獲得繼承權。但如果嫡長子去世了,那麼,長孫和次子,誰應該被立為繼承人?誰應該獲得更大的權力,當然也就是按照這個標準來判斷的。

(劉邦像)

首先需要看他們是不是嫡出。如果一個是嫡出,一個是庶出。那不用說,肯定是嫡出的獲得繼承權,庶出的沒有這種資格。

如果都是嫡出,就比較麻煩了。歷史上在這個問題上,曾鬧出過兩次很大的亂子。比如“靖難之役”和“八王之亂”,就是在應該選擇長孫和次子上,因為大家的認識不一致,最後引發了戰爭。

還有一些雖然並沒有引發戰爭,但依然引起了頗多的議論。比如趙光義繼位,而民間普遍同情趙匡胤的兒子趙德昭。

這種情況下,就主要是看選擇的人。如果選擇的人是皇帝,他會有自己的愛好。比如朱元璋就選擇了長孫,沒有選擇“次子”。如果是皇后,那樣的話,她會主要選擇自己兒子。畢竟兒子和自己更親一些。比如杜太后選擇趙匡胤去世後,讓弟弟趙光義繼承皇位。竇太后也一度想要漢景帝立自己的弟弟為皇位繼承人。

總之,最關鍵的因素,還是看人。在皇權社會,誰真正掌控了權力,就由誰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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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社會是一夫一妻制,所以沒有所謂的嫡庶之分,但也有隱蔽的外室情況出現,她的孩子也會被稱為私生子。

而在古代一夫多妾制社會,存在著嚴格的等級制度,宗法制度中嫡長子繼承製就是其中一條。

在古代社會里,很多朝代都會遵照嚴格的宗法繼承製度,在繼承時就要以嫡長子為先,如無嫡長子,則在直系子孫中依次來確立繼承人。


對於嫡長子的身份確定的標準為:如果只有一個妻子而無其他妾室,則以長子為嫡;如一妻多妾,則妻之子為嫡,妾的兒子為庶,妻所生的年齡最長的兒子就是嫡長子。

在古代大戶人家和王公貴族之家,男子一般都是一妻多妾,所以他們的孩子也非常多,但是正妻地位肯定會比妾的高,她所生的第一個孩子不管年齡是否比其他妾所生的孩子長幼,都稱之為嫡長子。嫡長子的地位高於其他的兄弟姐妹們,嫡長子是一個家庭爵位財產土地的主要繼承人,況且根據嫡長子繼承製,不管嫡長子是否是一個賢能之人,家族的權利都應該嫡長子所繼承,這就是所謂的“立長不立賢”。

大戶人家的名位一般就是祖宗牌位和族長,祖宗牌位應該都交給嫡長子供奉,那麼族長之位也應由嫡長子繼承。


但是如果嫡長子先於他父親去世,那長孫和次子誰將會繼承家族的爵位和權利呢?

如果嫡長子先於父親去世,並且沒有被指定為繼承人。那就要看嫡長子的兒子,也就是嫡長孫是否成家立業。如果嫡長孫也已經成家立業,那理應由嫡長孫繼承嫡長子來供奉祖宗牌位,並且繼承嫡長子的所有權利和爵位。

如果嫡長孫太過於年幼,而嫡次子已經成家,則可能由嫡次子來供奉祖宗牌位和繼承爵位。但是如果次子不是嫡出而是庶出,並且還有其他嫡出的孩子存在,那人選一定是嫡出者,庶出的孩子不管年長與否,都沒有被選為繼承人的資格,其地位是不如長孫的。

長子為嫡出,已經被指定繼承人。在這種情況就應該按照宗法制度進行,即由嫡長子的兒子(也就是嫡長孫)來繼承。那麼,在此情況下不管你次子是嫡出還是庶出,都沒有任何的資格來繼承,作為繼承人的長孫的繼承權利自然要大於次子。


這種宗法繼承製在皇室家族也尤為重要,並且每位權利主都以此方法來挑選繼承人。明太祖朱元璋在挑選皇位繼承人時就嚴格遵照嫡長子繼承製來挑選的繼承者。

朱元璋的兒子朱標是嫡長子,而且還是朱元璋一心栽培和重視的繼承者,但是作為皇太子的朱標英年早逝。備受打擊的朱元璋只能面對現實,重新在朱標的兒子裡面選擇繼承人。當時,朱標的長子已經早故,所以就立其次子朱允炆為皇長孫,也就是朱元璋皇位的繼承者。


由此看來,嫡長子繼承製是非常重要的,在嚴格執行中也有多種變化,很多時候都視情況而定。

用最嚴謹的方法指定,能夠更好維護家族穩定的繼承人。這就是所謂的“立嫡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


歷來現實


古代社會是宗法制社會,其中有一條最為關鍵那就是嫡長子繼承製,嫡長子是由嫡妻所生,其他妾室所生的兒子就算比嫡長子大,在財產和爵位繼承上嫡長子依舊擁有優先權。


題主提問有一個問題那就是太模糊了,沒有標明長子,次子,長孫是否嫡出,如果他們都不是嫡出,那麼在家族權力上面,他們都沒有發言權,一切都是嫡子一脈說了算。最明顯的例子就是劉邦的長子劉肥和次子劉盈,按照嫡長子繼承製,次子劉盈是嫡出,也就是嫡長子,所以在後來的皇位繼承方面,劉盈擁有優先權。

至於再牽扯到其他方面,題主的提問就更加的模糊了,不過有一條誰是嫡出,誰就擁有更大的權利。

當然若是理想條件,題主提問的次子和長孫都是嫡出的話,按照嫡長子繼承製,嫡長孫依舊擁有優先繼承權。這個在歷史上也有明顯的例子,朱元璋本來立嫡長子朱標為太子,誰知白髮人送黑髮人,朱標先朱元璋去世,這時皇位傳承,朱元璋按照嫡長子繼承製選擇立皇長孫朱允炆為繼承人。

另外再說一下古代的繼承順序,有一個原則立嫡立長不以賢,立子立貴不以長,其順序為嫡長子最先,嫡長孫次之,嫡長孫同母弟第三,嫡長子同母弟第四,若是父親續絃的話,接著往下排,沒有嫡子之後再考慮庶子的繼承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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