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每晚加班到10點11點,甚至通宵,全月也沒休息天,咋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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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加點,是一些企業的客觀情況。法定的工作時間,是每天八小時。超出的時間,必須給予加班工資,或者相同時間的調休。可能是雙向選擇,也可能企業勞動力不足,訂單催的急,只能安排加班,也無法調休,則只能發放加班工資。這樣的情況,也適合相當多的勞動者,他們年輕力壯,下班之後,無所事事,還不如加班幹活,多上班,多掙錢。

如果不能調休,也不發加班工資,則是企業違法,違反了《勞動法》,可以向老闆,向工會,向主管部門,申訴,直至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肯定會維護勞動者的權益,支持勞動者討回薪金。

經常加班,每天都加班,這樣的模式如果不喜歡,不能勝任,就只有辭職,另尋工作。


青山不掩


以珠三角的工廠為例,很少會整月都沒有一兩天休徦日的工廠了,我做勞動公司三年,公司簽了大小不一的工廠有幾十家吧,幾乎每家廠都會在週日放一天假,有些工廠分兩班倒,有些是長白班。兩班倒的工廠,白班是早8點到晚20點下班,夜班也就是從50點到早8點下班。長白班的廠,一般都是從早上8點上班到中午十二點下班。中午休息一個半小時,至到下午6點吃晚飯,之後加班到晚上8、9點吧!所以你說的這種情況很少。



世章人力


我來廣東第一份工和你差不多,說說我的經歷。03年進的廠是和美的,TCL空調做配件的,第一年只有年初一初二放假兩天,最長連續上了36小的班,平時都是早上7點到𠂆,晚上11點半吃完廠裡提供的夜宵下班,這樣的廠我做到09年才離職。當時我是怎麼想的呢?我是懷著學習積累經驗的心態工作的。所以工資多少我不關心,夠養活自己就好。誰叫我幹活都幹(我是雜工),沒事就幫維修工拿拿工具,鈕鈕螺絲,一個月左右就把車間的設備差不多摸熟了,後來兩班倒了,領導乾脆讓我做維修工。做維修工後,沒事做時又和質檢員聊聊天,請教她怎麼看圖紙,用量具。一段時間後,幾百個產品都可以按照圖檢驗了。後來質檢員家裡有事請了半個月的假,我維修兼質檢頂崗半個月,也沒出錯過。她回來為了感謝我,還請吃了個大餐。之後,工藝,文員,倉管,生產計劃等,只要見我有空就叫我幫忙,不懂的他們又教會我。至到8月份,廠裡新上了個兩器項目,領導就把我調去負責管理,直到09年年底離職。這就是我的分享,希望對你有幫助。


平常心4979


像我就是忙的時候天天加班九點十點很正常,偶爾搞個通宵,我們是按計件算的所以無論如何訂單是必須幹完要在裝車前必須搞完,一樣工資也穩穩的拿到手,我最多的一天一夜剛好掙一千塊,只要有活幹能掙到自己滿意的工資不休息也願意



秋雨夜零


我是一個普通的大專生,剛畢業沒有找到適合自己的工作,所以就去了青島某工廠。每天就12小時,基本上不能休息。一天就只有兩件事,工作和休息。所以我果斷提出離職,畢竟現在還年輕,若是在工廠里長期幹也不是辦法。還不如現在出去學門技術可以一直幹。希望這段能對和我一樣的朋友有所幫助。


豆芽君123


我前年沒跳槽的時候跟你遇到的情況一樣,那時我是做廣告噴繪的,每天早上8點上班,晚上8點下班,十二個小時,8點以後算加班,因為做我們這個,當天的訂單必須完成,所以基本每天都要加班到0點以後。因為缺人,我幹了一年只請了一天假,第二天凌晨四點就去趕的訂單。

我之所以能堅持一年多的時間,是因為在這裡老闆娘人挺好,薪水也不錯,老闆一年裡給我漲過兩次工資,但是最後實在是堅持不住了,誰家裡沒有點人情世事,這個工作一點空閒時間都沒有,親戚不親了,朋友疏遠了,就連父母都沒時間去看看,身體跟心理都太累了。所以我毅然決定辭職了。

我覺得你應該自己把握一個度,身體能不能抗的住,家人能不能顧的上,這都要根據你自己的情況自己來決定。

希望我的經歷能幫你解開現在的困惑


小小壓鑄工


以前總想著能有更多時間休息,玩耍,睡覺該多好。每天早起上班,感覺都是被逼著走,每天都在做著思想鬥爭。

沒成想,上天就這麼冷不防的給你一次機會:全國性肺炎疫情襲來,從過年到現在一直宅在家裡,電視管飽睡覺管夠。每天廚房客廳臥室,不知所以啊。心裡有了更多的焦躁和不踏實。原來每天有固定的事做,每天有明確的工作要完成,每天不受約束的到處跑都是那麼奢侈,那麼親切。像你說的每天工作加班到10點11點,不可否認,身體確實辛苦,也很累,但是一定是充實的,心裡也是踏實的,有奔頭的,不是嗎?

加油,堅持,相信你的生活會越來越好的。



淘15


根據我國勞動法:

第四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安照以上法律法規,你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進行舉報,並索賠加班勞動報酬,或收集加班證據,到勞動仲裁部分申請勞動仲裁,讓工作單位加倍支付勞動報酬。


工控搞機友


工廠現在這種情況很少了,加通宵現在幾乎沒有聽說過了。你做哪個行業的,在哪裡?加班太晚了。

現在國家勞動法都有規定加班時間,你的情況已經嚴重違背勞動法的規定。能辭工建議你換個工廠上班,長久下去身體會嚴重透支的。長時間休息不好,睡眠不足很容易給慢性病可乘之機,身體不好賺再多錢也沒用。現在國家大環境還可以沒必要在一個工廠死守,很高工資也划不來。找工廠要多瞭解一下看適不適合自己,在工廠下班時去看看人數,環境,伙食,住宿,福利,男女比例,年齡大小等都可以判定工廠好壞。

現在勞動局都會管這些問題但是耗時間,而且要多人反應效果才好。不過還是提倡用法律維權,不讓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


李興榮


針對這種情況,我很同情你,我覺得堅持幾天可以,如果每天都這樣,誰都受不了,我的建議是1可以考慮換工作,2如果不想換工作,可以跟領導說明情況,自己無法接受這種加班程度,申請不加班,如果領導不同意,或給你穿小鞋,或者做出開除你的動作,你可以和領導談判,不加班是符合國家規定,不違背合同法,如果強制要求加班或者開除你,你可以向勞動監察報案,尋求監管部門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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