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重慶市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業共渡難關的二十條政策措施》,涵蓋資金支持、減稅降費等多個方面,這些政策舉措將執行至2020年6月30日。
在強化資金支持方面,《措施》要求各銀行機構對受疫情影響的中小微企業不抽貸、不壓貸、不斷貸;鼓勵各銀行機構對受疫情影響較大企業在原有貸款利率水平基礎上再下浮10%以上,確保2020年小微企業融資成本不高於2019年同期水平;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個人和企業,予以展期、續貸,出現逾期的免除逾期利息;對受疫情影響出現暫時困難但發展前景較好的中小微企業,給予不超過基準利率50%的貸款貼息。
同時,《措施》提出,將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對受疫情影響,繳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中小企業,適當減免稅收;對受疫情影響的中小企業延期繳納稅款,緩繳社會保險費;對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實施疫期援企穩崗返還政策;積極減輕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負擔,減免租金,減輕企業用電用氣負擔。此外,重慶還將實施靈活用工政策,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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