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肾积水的诊断标准

胎儿肾盂扩张在产科超声检查中比较常见,肾盂分离宽度达到多少可以诊断为肾积水,仍然是一个争议的话题,时至今日仍然没有一个明确的诊断标准,目前大多数学者认可以下诊断标准,认为该诊断标准的敏感性高,然而其特异性并不高。


其诊断标准为符合下述任何一条即可考虑胎儿肾积水:

▶孕33周以前,肾盂前后径>4mm,孕33周以后,肾盂前后径>7mm。

▶肾盂扩张前后径/肾脏前后径>0.28

▶肾盏扩张

尽管对于胎儿肾积水的诊断标准尚有争议,但是对于以下内容基本达成共识:

▶肾盂前后径<4mm,大多数胎儿为正常胎儿

▶肾盂扩张为5-10mm,或者膀胱有扩张、输尿管扩张、肾盏扩张或仅可显示肾盏的肾盂扩张,应在随访观察。

▶如果肾盂扩张在10mm以内,肾盂扩张前后径/肾脏前后径<0.5,且胎儿无其他异常,则产后出现临床相关疾病的可能性较低

▶肾盂扩张>10mm,出现肾脏病理情况的可能性明显增加,产后应行相关检查排除泌尿系梗阻病变或膀胱输尿管反流。



对于肾积水的胎儿,其产后随访的原则为:

最好产后5-7天进行,因为此时新生儿已不再受母体黄体酮类激素影响而平滑肌松弛,其轻度肾盂扩张可以消失。


美国胎儿泌尿学会将胎儿上尿路扩张分为5级:

0级:无肾盂扩张

1级:仅肾盂扩张

2级:肾盂扩张,肾盏可见

3级:肾盂肾盏均扩张

4级:除3级表现外,扩张更严重,伴有肾皮质变薄

产科超声 | 胎儿肾积水的诊断标准



文献参考:

胎儿畸形产前超声诊断学(第2版)/李胜利主编.—北京:科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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