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凤区、西夏区各出台八项措施支持民营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应对疫情影响 || 金凤区、西夏区各出台八项措施支持民营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金凤区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民营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的若干措施(暂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市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积极发挥民营企业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支持民营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特制定以下措施(简称“八条惠企措施”)。

一、支持对象

受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民营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型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

二、支持措施

(一)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

1.实施便企措施。

落实领导干部包联企业制度,建立完善“承诺即开工”审批制度。建立企业应对疫情复工复产帮扶机制,统筹做好企业生产经营物资保障工作。全面加强智慧政务建设,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指尖办”,既便利群众办事,又避免人员聚集。建立采购“绿色通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责任单位: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财政局、阅海湾中央商务区管委会、有关部门)

(二)减轻企业负担

2、清理民营中小企业账款。优先清理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民营企业逾期欠款,将全年清欠账款任务提前至6月底前完成。对已纳入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存量范围的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限时化解,优先偿还。财政加快预算资金拨付进度,确保应付未付账款“限时清零”。(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阅海湾中央商务区管委会、国控公司、住建局、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减免企业房租。疫情期间,对已承租区本级管辖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实行“两免三减半”,即前两个月房租免收、后三个月房租减半征收(减征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月);对存在资金支付困难的中小企业,可延期收取租金,具体收取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鼓励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运营方对中小微租户适度减免疫情期间的租金,对采取减免租金措施的租赁企业给予适度财政补贴。(责任单位:国控公司、阅海湾中央商务区管委会、财政局、商务经合局)

4、减轻企业税负。对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经税务部门核准,对2020年一季度在区本级收入范围内可实行先征后补政策。对参与捐赠的企业和个人行为予以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前列支政策进行扣除,具体列支限额待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后执行。(责任单位:税务局、财政局、金融局)

5、给予适当补贴。对疫情防控期间金凤区辖区各大商业综合体、连锁超市、社区蔬菜直销店等经营主体中,在稳供保价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民营中小企业,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贴。(责任单位:商务经合局)

(三)加大金融支持

6.建立中小微企业担保基金。设立“金凤区中小微企

业担保基金”2000万元,采用“政府+银行+担保”的合作模式,优先给予辖区内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可酌情取消反担保要求,担保费率减按0.5%执行,由同级财政给予担保机构保费补贴。(责任单位:财政局,宁夏海阅资本运营控股有限公司,阅海湾中央商务区管委会)

7.优化信贷金融服务。配合上级金融部门协调辖区各银行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灵活采取延期付息、不还本续贷等措施支持企业渡过难关。鼓励各银行机构压降成本费率,进一步减免手续费,免收小微企业承诺费、资金管理费,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低于2019年。(责任单位:财政局,金融局,宁夏海阅资本运营控股有限公司)

(四)提供法律援助

8、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对因受疫情影响停产、停工,无法按期履行合同的企业,政府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劳动仲裁等服务。对因疫情影响合同履行产生法律诉讼、仲裁的,可根据其需求提供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法律顾问团队,为民营中小企业提供诉讼、仲裁法律援助.(责任单位:司法局,各有关单位)

金凤区财政筹措5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保障本政策落实。政策执行期暂定为自政策发布之日起的三个月。中央、自治区、银川市出台相关支持政策更加优惠的,金凤区遵照执行,但支持政策措施不重复享受。本政策由金凤区商务经合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政策解释。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

2020年2月7日

应对疫情影响 || 金凤区、西夏区各出台八项措施支持民营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西夏区八项措施支持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2月6日,西夏区出台八项工作措施,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银川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切实减轻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支持企业健康发展。

1、鼓励减免房租,减轻企业经营负担

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事宜由双方协商决定。对入驻银川中关村双创园的企业,由政府协调园区运营单位为入园企业先减免1个月房租,后续减免参照银川市、自治区相关支持政策执行。对入驻公铁物流园的物流企业,凡承租仓储经营的给予2个月租金全额补贴。

2、加强金融支持,稳定企业现金流

协助科技型中小企业申请当期贷款余额不超过500万元的低息贷款,贷款利率按照当期基准利率最高上浮不超过30%执行。对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中小企业,确因疫情影响短期内还款有困难的,由企业申请,依规给予一定期限展期,最长不超过1年。

3、强化财政扶持,坚定企业发展信心

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

对因受疫情影响、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

4、支持数字化转型,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支持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发展,推进远程办公,鼓励企业积极开拓线上业务,促进线上线下业务融合。支持 “互联网+”新经济新业态发展,对落地的“互联网+医疗”“互联网+教育”等产业,给予其地方经济贡献80%奖励,同时给予企业高管、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所得形成的地方经济贡献全额奖励。

5、落实创新券制度,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安排不少于500万元的专项资金作为创新券引导资金,鼓励支持有产品创新需求的企业向接券机构购买检测实验、仿真设计和样品制作、发明专利代理、知识产权融资评估等科技服务,降低企业创新创业成本。

6、搭建校企合作平台,提高企业竞争力

支持中小微企业继续享受科技研发风险补偿基金。支持辖区企业与高校共同开展科技项目研发、共建产业技术研究院,由科技部门提供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研发经费,促进高校科研成果向企业转化,提高企业产品科技含量。对发挥积极作用的转化平台,政府提供免费办公场地,并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7、加大援企力度,稳定企业职工队伍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可申请援企稳岗补贴,给予其上年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50%的稳岗补贴。支持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失业人员培训,深入宣传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全年培训约1000人。

对入驻公铁物流园的企业中从事仓储、搬运装卸、运输、配送服务的从业人员,给予购买为期一年的疫情风险专属保险。

8、建立包抓机制,保障工作落实落细

建立“一个困难企业、一个县级领导、一个包抓部门”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摸清企业需求,通过县级领导与企业一对一帮扶,组织职能部门一线办公,切实帮助中小企业解决在原料供应、市场拓展、资金融通等方面的困难。

以上政策措施适用于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且在西夏区注册的中小微企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国家、自治区、银川市另有规定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此规定由西夏区财政局和发改局负责解释。

银川市新闻传媒集团全媒体记者 鲍成龙

(部分内容来源: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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