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沈阳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

记者2月8日从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获悉,沈阳向旅行社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

此次暂退范围为全市所有已依法交纳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暂退标准为现有交纳数额的80%。被法院冻结的保证金不在此次暂退范围之内。同时,自通知下发之日起两年内,接受暂退保证金的各旅行社应在2022年2月5日前,将本次暂退的保证金如数交还。《关于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我市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下发之日起一个月内,旅行社可依申请和承诺暂退保证金,同时旅行社要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及时完成保证金信息变更和备案工作;对未按期交还保证金的旅行社将依法依规查处,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办理的旅行社需填写《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申请和承诺书》、法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其他银行规定所需材料到保证金存入银行办理。如非法定代表人办理,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帅正新闻、沈报全媒体记者 刘海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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