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中国王朝立嫡以长不以贤的原因

中原王朝,是靠庞大的官僚体系完成治理的;君主在这里主要起到的是象征正当性的作用,他不能无视官僚体系的常例化规则而肆行己意,相反应当“垂拱而治”,倘若君主总是绕过官僚体系行事,则后者将无所措手足,帝国的治理一定会出现问题。君主的能力在这里是第二位的,第一位的是君主继承的稳定性,以便确保帝国正当秩序的稳定性,这就是中原的君主继承原则会落实在嫡长子继承制上的原因。王国维曾说:“所谓立子以贵不以长,立嫡以长不以贤者,乃传子法之精髓。……盖天下之大利,莫如定;其大害,莫如争。任天者定,任人者争;定之以天,争乃不生。”“嫡长子”是天然的、无法引起任何争议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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