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发布新增3例确诊病例行程轨迹提示

根据河北省卫健委公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2月10日0时至24时,唐山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3例。为了您的健康,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现提醒同乘和同场地活动人员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请同乘和同场地活动人员第一时间主动与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联系,配合做好医学观察;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及时到就近二级以上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2.同乘和同场地活动人员需立即按规定隔离观察,请佩戴口罩,避免与他人接触;同乘和同场地活动人员家人也需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3.同乘和同场地活动人员外出就医须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

现将新增3例确诊病例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第29例:男,64岁,迁安市人。1月24日上午与家人驾车自迁安市区到蔡园镇小石岭村老家;26日上午自小石岭村返回迁安市区;27日至29日居家未外出;30日与家人驾车到小石岭村,并曾在村中散步,当晚因不适到首钢矿山医院就诊;31日至2月2日在小石岭村居家未外出;3日曾到本村邻居家串门;4日至8日居家未外出,期间于6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8日早因发热由救护车送至迁安市中医院就诊,当晚转运至迁安市传染病医院住院隔离治疗,10日确诊。

第30例:男,45岁,迁安市人。1月26日至2月5日在迁安一钢厂上班;1月26日至30日曾多次到包括第21例病例在内的本村亲戚家聚餐;2月6日至8日居家隔离;8日被转运至迁安市指定地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9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9日由救护车转运至迁安市传染病医院,10日确诊。

第31例:男(系第13例病例之父),68岁,滦州市人。1月25日曾与第13例病例在家中密切接触;2月2日上午曾佩戴口罩到九百户镇郭各庄村村委会;其他时间居家未外出;4日被转运至滦州市指定地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2月7日被转运至唐山市传染病院,10日确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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