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東發佈關於中小經營場所(門店) 暫停經營的通告


景東發佈關於中小經營場所(門店) 暫停經營的通告


景東縣委縣政府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關於中小經營場所(門店)

暫停經營的通告

各市場主辦方、經營主體,廣大人民群眾:

為切實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流動和聚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以及雲南省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的有關要求,全縣幹部群眾嚴防嚴控,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但當前仍然處於疫情防控工作的關鍵時期,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經景東縣委縣政府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研究,依據《景東縣委縣政府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關於關閉全縣餐飲、娛樂、服務等場所的通告》要求的基礎上,決定暫停全縣中小經營場所(門店)經營,現將相關事宜補充通告如下:

一、暫停經營時間

從2020年2月12日00:00起。(具體開放時間另行通知)

二、暫停經營範圍

縣城:除縣指揮部特許經營的普洱市天生祥超市景東店(天生祥超市)和普洱大興量販百貨有限責任公司景東大興量販超市(大興超市)兩個超市、春鳳農貿市場和銀生集貿市場兩個集貿市場及特許經營的藥店、農資專營店、獸藥飼料專營店外(診所另行規定),一律暫停經營。

鄉鎮:根據屬地管理的原則,由各鄉(鎮)黨委政府參照縣上範圍確定。

三、相關要求

(一)請准許經營的經營主體做好清潔消毒、測量體溫、督促佩戴口罩以及對不佩戴口罩人員勸返等管理工作。

(二)各經營主體要嚴格落實通告要求,廣大群眾要嚴格監督,各職能部門要切實履行行業監管職責,共同履行好疫情防控責任。暫停經營期間,對擅自經營的經營主體,由各職能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景東彝族自治縣人民法院景東彝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景東彝族自治縣公安局景東彝族自治縣司法局關於嚴厲打擊疫情防控期間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的相關規定,從嚴從重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監督舉報電話:0879—6227315

特此通告。

景東縣委縣政府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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