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1号、2号、3号”医院制剂获批四川省内205家定点救治医院可调剂使用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今天联合印发通知,疫情期间,同意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申报的“清肺排毒合剂(新冠1号)”和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四川省中医院)申报的“银翘藿朴退热合剂(新冠2号)”、“荆防藿朴解毒合剂(新冠3号)”,在全省205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定点救治医院直接调剂使用,无需向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调剂申请;非四川省定点医院申请调剂使用的,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予以快速审批。


“新冠1号”处方来源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国家卫健委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荐在中西医结合救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中使用“清肺排毒汤”的通知》,前期临床观察疗效显著。“新冠2号”、“新冠3号”处方来源于省中医药局组织专家制定的《四川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中医药防控技术指南》,其中,“新冠2号”为临床治疗“风热夹湿证”的银翘散合藿朴夏苓汤加减,“新冠3号”为临床治疗“风寒夹湿证”的荆防败毒散合藿朴夏苓汤加减。
据悉,四川省为国内首个将国家中医药局推荐使用的清肺排毒汤作为医院制剂配制使用,并允许调剂使用的省份。“新冠2号”、“新冠3号”也是四川省首批研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中医药防控医院制剂。

记者 康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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