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13 樓市早班車


政策

杭州:成交地塊可延期21天簽訂合同

2月11日,杭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出臺疫情期間十條保障服務措施,其中,對於正在掛牌中地塊,各地規劃資源部門可以按照疫情情況和實際需要,暫停網拍;對已經成交地塊,《成交確認書》和《土地出讓合同》的簽訂時間可順延21天,若已經簽訂合同,經申請,出讓金、開竣工時間經申請同樣可以順延。

上海:調整土地價款繳付方式和期限

2月11日,上海市印發《關於全力應對疫情支持服務企業發展的若干土地利用政策》的通知,其中指出,受疫情影響,未能按土地出讓合同約定繳付土地價款和交付土地的,不作為違約行為,不計滯納金和違約金,受讓人可以向出讓人申請延期繳付或分期繳付,疫情解除後簽訂補充出讓合同調整土地價款繳付方式和期限,交地時間相應順延。

西安:疫情防控期可分期繳納土地出讓價款

2月12日,西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發佈《西安市人民政府關於有效應對疫情促進經濟平穩發展若干措施》,其中指出,疫情防控期間,新出讓土地原則上可按起始價的20%確定競買保證金,出讓合同簽訂後一個月內繳納土地出讓價款的50%,用地單位出具承諾書後,餘款可按合同約定分期繳納,繳款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

浙江:調整土地交易和履約監管要求

2月12日,浙江省自然資源廳印發通知指出,經批准後,各地可適當調整土地出讓時間節點,終止或中止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交易,《補充公告》和相關信息應通過浙江省土地使用權網上交易系統發佈,中止後交易相關時間節點順延。企業因疫情影響無法按約定簽訂《成交確認書》《土地出讓合同》或繳納出讓金的,經申請可以延期至疫情消除後簽約、繳納,不收取滯納金,不記入企業誠信檔案。

南昌:受疫情影響可延期開竣工、延期繳納土地出讓金

2月12日,南昌市自然資源局出臺防疫期間調整土地供應相關通知,包括允許延期繳納出讓金、允許延期開竣工、調整土地出讓競買保證金比例、調整土地出讓金繳納期限等八個方面,其中自通知下發至年底出讓的商品住宅或商住混合用地出讓金繳納期限為6個月,其他項目用地出讓金繳納期限為12個月,但簽訂土地出讓合同一個月內須繳納50%。

無錫:出臺十七條措施助力住建行業

2月12日,為保障住建行業共度難關,無錫出臺17條政策舉措,其中指出企業可申請延遲交地和延期繳納出讓金,最遲可於我市疫情防控一級響應措施解除後5個工作日內辦理。對租賃房屋屬於國有資產的中小企業,免收1至3個月租金。鼓勵其它產權人為經營困難的中小企業租戶減免或者緩收租金,具體由雙方協商確定。

深圳龍華:減免租金業主最高可獲200萬補貼

2月10日,龍華區從租金減免減稅、減輕企業稅費負擔等11個方面出臺抗疫舉措,其中,對承租區政府、區屬國企物業的企業,減免承租企業2個月租金;鼓勵工業園區、寫字樓業主等各類業主,為延遲復工的企業和租戶減免租金,對實際減免租金達100萬元及以上的業主,予以實際減免租金總額20%、最高200萬元的補貼。

佛山南海住建局:售樓部有限度開放 不得同時安排2組以上客戶參觀

2月12日,廣東省佛山南海住建局提出了若干關於房地產開發企業復工及售樓部經營的要求,自2月10日起開始有序復工,售樓部要控制銷售現場人數,分期分批銷售,不得同時安排2組以上客戶同時參觀樣板房;提倡採取線上(預約)推銷結合現場簽約的方式。

企業

自如:便利續約退租、減免2月服務費

2月12日,自如發佈《共抗疫情·平安自如系列舉措之三》公告,回應近期房租上漲、因疫情影響無法返回租住城市或社區、合租環境安全保障等問題。對暫無法返回租住城市、又到了續約期的租客,推出一個月靈活短續,價格同長續。

內地房企1月海外發債增71% 2020到期海外債超2000億元

1月房企債券融資環比增幅較大,海外債超七成。wind數據顯示,2020年以來,內地房企境外發債規模合計已達185.68億美元,其中1月發行規模為181.58億美元,摺合人民幣1271.06億元,較去年1月的106.2億美元同比增長70.98%。另外,內地房地產企業海外債在2020年到期的規模達2024.8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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