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房东限我3天内立即交房租,我提出延迟交房租合法吗?

敖嘉年


合同不看的?如果合同写了具体日期就房东主动,你提出不同意见要按合同,不管房东是不是有同情心,不然立法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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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我了解,目前与房租租赁有关的法律主要有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和《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在这两部法律中,与"租金支付"有关的条款如下:

1、《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解释:通常情况下,在租赁合同中都会写明房租的具体支付日期,以及延迟支付所产生的后果。建议你打开合同,认真看一下。

2、《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延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解释:这里有说到一点,需要"正当理由"。我翻阅了其他法律,没有讲到"不可抗力因素",也就是说只能和房东沟通,如果他不接受你提出的理由,则也没有办法。

3、《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第三人主张权利时,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解释:这边非常重要一点"第三人主张权利"。比如:房间内的设备是由上一个租客所购买,现在人家要搬走,导致合同中所写明的租赁物无法使用。那么,这时候就可以不支付租金。当然,前提是你还要及时跟房东讲。

4、《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解释:与上一条类似,比如房屋发生非本人引起的火灾,烧毁了租赁物。

以上是《合同法》在房租租赁租金支付方面的相关规定,而《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对承租人的租金支付方面则没有具体明确说明。

所以,从法律的角度上来看,对房东好像更为有利一些。因而,如果个人经济压力比较大,建议你可以和房东好好协商,争取再延迟一段时间。

最后,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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