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對疫情集中隔離點作規範:隔離對象單人單間、拎包入住……

為更加精準有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經諮詢相關專家,2月16日,省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決定對集中隔離點工作作進一步規範。

根據省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要求,整合醫院、賓館等場所,對有關對象從嚴進行集中隔離。集中隔離點要科學選址,應地處城市郊區、遠離人口密集場所,以獨棟建築為宜,並符合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場所設置要求。

集中隔離點一般劃分隔離觀察區、醫學服務區、物資保障供應區、警戒區、餐飲服務區、消毒及處置區。原則上,有關縣(市、區)只設置1個集中隔離點,隔離對象較少的,由市級統籌安排其他隔離點,減少人力和物資消耗。選址醫院作為集中隔離點的,應採取就診分流措施,保障原有患者和當地居民醫療救治權益。

據介紹,隔離工作按照“一個隔離點、一名領導、一個專班、一抓到底”的原則,實行領導、專班負責制,每個隔離點應落實1名負責人和適當數量監管員,並配備多名醫護人員。隔離點實施封閉管理,嚴格落實集中觀察場所一般管理、個人防護、消毒處理等要求,嚴禁無關人員進出。有關人員進出需建賬登記並測量體溫、佩戴口罩,發熱或具有其他肺炎表象特徵的人員禁止進入。

隔離對象原則上應安排在同一或相近樓層,便於集中管理。住宿堅持單人單間、拎包入住,每個房間需有獨立的衛生間,具備通風條件,房間內須配備電視、棉被、洗漱用品、拖鞋、座機電話、口罩等必要生活設備和物資,有適宜的取暖設備,溫馨提示管理和醫護人員聯繫方式,保持水、電和通信網絡正常,不得使用空調和中央通風系統。

省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明確,集中隔離統一採取醫學觀察方式。醫學觀察期間,隔離對象不得外出,只能在本房間內活動,避免與其他人員的直接接觸。每天早、晚由現場管理和醫護人員各進行一次體溫測量,並詢問健康狀況後登記上報。如出現發熱、咳嗽、氣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狀或乏力、腹瀉、結膜炎等症狀,現場管理和醫護人員應立即向當地衛生健康部門報告,並按規定送定點醫療機構診治。隔離對象就餐、衣物清洗由管理人員協同酒店或醫院服務人員統一負責。

據瞭解,觀察期內,隔離對象無發熱、咳嗽等異常情況,隔離期滿14天且核酸檢測陰性,經隔離點所在縣級衛生健康部門對其進行健康狀況評估合格並報屬地縣級政府批准後,解除隔離。

貴陽日報融媒體記者 肖達鈺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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