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检察亮剑疫情防控期间涉嫌捕猎、杀害野生动物犯罪!


日喀则检察亮剑疫情防控期间涉嫌捕猎、杀害野生动物犯罪!

近日,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谢通门县检察院提前介入、快速办理一起疫情防控期间涉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向社会释放保障疫情防控强烈信号。


2020年1月27日,犯罪嫌疑人次某、旦某在其看管的羊圈内设置三个自制猎捕器,当日捕获一只疑似猞猁的野生动物后,二犯罪嫌疑人用木棍将其打死并剥取皮张及骨头。经西藏自治区林业调查规划研究院鉴定,该动物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猞猁。2月11日,县公安局以涉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对二人立案侦查。2月17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提请批捕,谢通门检察院当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次某、旦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该案发生后,谢通门县检察院发挥依职权主动监督职能,立即成立工作专班提前介入案件办理,通过与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深入了解案件事实及相关取证情况,并提出侦查建议引导全面取证,日喀则市检察院第一时间对案件办理进行了跟进指导。


据悉,该案是西藏检察机关在疫情防控期间办理的首例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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