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金融》|李忠元:打贏金融風險攻堅戰的關鍵舉措

導讀:戰略上謀定而動是打贏金融風險攻堅戰的基礎,策略的精準實施是有序推進風險化解工作的關鍵,戰術上謀求實效是處置好風險的制勝法寶

《中国金融》|李忠元:打赢金融风险攻坚战的关键举措

作者|李忠元「中國進出口銀行首席風險官」

文章|《中國金融》2020年第4期

防範化解金融風險,事關國家安全、發展全局和人民財產安全,是一場輸不起的戰役。2020年是打贏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最關鍵的一年。作為我國金融體系的核心組成部分,銀行業金融機構承擔著金融風險防控的主體責任,也是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攻堅戰的主力軍。在過去的一段時間裡,銀行業金融機構針對不同風險分類施策、精準拆彈,實現了階段性目標,不良貸款快速增長的勢頭已經得到遏制,但仍有一些潛在風險不容忽視。因此,從防範系統性風險的角度看,打贏攻堅戰的任務依然十分艱鉅,需要鼓足幹勁,全力以赴化解風險。

《中国金融》|李忠元:打赢金融风险攻坚战的关键举措

戰略上謀定而動是打贏金融風險攻堅戰的基礎

2017年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以來,中央反覆強調,金融要回歸本源,為實體經濟服務是金融的天職,是金融的宗旨,也是防範金融風險的根本舉措。因此,必須妥善處理好支持實體經濟與防範化解風險之間的關係,分類施策,精準應對。打贏攻堅戰關鍵是要控增量、化存量。控增量就是要不斷提高風險識別的有效性,堅定支持實體經濟,圍繞主責主業,持續優化業務結構,從源頭上嚴控新增不良貸款;化存量就是要在摸清底數的基礎上,採取各種有效措施,加大風險處置力度,實現存量不良貸款的快速減少,甚至出清。為此,要注意以下兩個方面。

第一,從思想上要高度重視,達成共識,打有準備之仗。面對攻堅戰,金融機構要提高站位,在充分理解中央要求的基礎上,經過謀劃,在化解思路、方法策略及資源配置等方面形成合力,既要做好打“持久戰”的準備,又要鼓足打“殲滅戰”的勇氣。

一是堅定必勝信心。

黨的正確領導是我們打贏防範化解風險攻堅戰的信心之源。在面對困難的時候,更能體現出這家機構、領導班子及其每個成員駕馭風險的能力、水平和定力。

二是充分認識“攻堅戰”的艱鉅性。實踐證明,化解不良、處置風險絕不是輕輕鬆鬆、談笑風生就能實現的,要承受巨大的壓力,有時甚至吃力不討好。因此,特別強調參與“攻堅戰”人員要有鬥爭精神,既要開展思想鬥爭,解決思想包袱和信心問題,又要開展實踐鬥爭,對存在的風險和問題不迴避不退縮,抓住關鍵點,選擇最佳時機,果斷採取措施。

三是通過強化責任機制,將風險化解工作層層分解和傳導。按照“時間節點、量化指標”的要求,做到“四個明確”,即明確化解目標、明確化解時間進度表、明確責任人及明確化解步驟與措施,確保各項工作責任落到實處。

四是久久為功推進風險防範工作。要充分認識到防範化解風險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在打好“殲滅戰”的同時,更要將防範風險作為一項長期性的工作,從培育良好的全面風險管理文化入手,使之深入人心,為防範化解風險提供“土壤”;從構建長期有效的風險防控體系著手,及時總結經驗與教訓,不斷提升員工的專業素質,全面夯實風險防控的根基。

第二,從組織上要精心安排,形成合力,充分發揮協同效應。防範化解風險要善於“借力”,通過加強銀行與政府部門、監管機構、銀行業協會、銀行同業、外部律師事務所及專業機構等的溝通交流與合作,儘可能掌握全面信息,拓寬風險化解思路,形成風險化解“合力”。

一是加強與政府部門的溝通。風險暴露後及時與企業或項目所在地政府相關部門溝通,瞭解政府態度,積極表達銀行訴求,推動政府從維護地區金融穩定的高度認識風險化解的重要性,並切實採取行動。如建議政府綜合運用資源配置、維穩保障等多種手段,減輕企業負擔、維護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秩序;政府主導組織成立“倒貸資金池”,幫助維繫企業與銀行的合作;政府出面協調有實力的企業提供擔保或過渡性資金安排,為銀行“不抽貸、不壓貸、不斷貸”提供信心支撐。

二是加強與監管機構、銀行業協會等進行溝通。風險暴露後及時向監管機構和銀行業協會彙報情況,有助於儘快成立“債權人委員會”,推動銀行同業聯手,採取一致行動,維護銀行債權,推進風險化解工作,爭取以“以時間換空間”,實現互利共贏的目標。

三是積極爭取外部專業機構的協助。憑藉與其他金融同業、外部律師事務所、專業機構所建立的良好合作關係,全面充分掌握信息,更好地作出決策。如瞭解其他金融同業的風險處置化解進展;外部律師事務所就抵(質)押資產保全、訴訟、破產保護、重組等方面提供專業性意見;專業機構從市場狀況、資產評估、行業發展等角度提供風險化解思路。比如某國油輪項目境外破產保護案例中,銀行在諮詢律師事務所、銀團代理行等各方專業意見後,合理制定化解方案,通過積極為借款人引入戰略投資者,並相互配合,最終化解了風險,實現了本息及罰息的全面清償,企業則徹底轉危為安。

此外,在風險化解中還應特別注意以下事項:首先,從企業角度看,務必準確判斷自身風險,落實主體責任,此時切不可有依賴思想,必須積極謀劃,主動作為,以壯士斷腕的決心及時進行止損,關鍵是要精準判斷與決策。其次,從銀行角度看,務必準確識別風險,分類施策,既要有“雪中送炭”的努力,也要依法行使權力,維護正當權益,盡力避免或減少損失。再次,從管理部門角度看,務必準確發現問題,及時警示,更重要的是所提要求應有利於企業和銀行進行整改和解決問題,暢通融資,盡力避免過度執法、矛盾執法等問題引發新風險。最後,從地方政府角度看,務必將維護良好營商環境作為首要工作,既要按“市場化,法治化”方式處置風險,也要引導、推動各方同向發力,妥善解決問題。

策略的精準實施是有序推進風險化解工作的關鍵

在化解風險的實際工作中,要特別注意對風險狀況進行“把脈”,在充分識別風險的基礎上,準確進行分類,並據此制定相應的化解之策。

第一,摸清底數,制訂精準的工作方案。數清、信息準才有利於作出正確有效的決策,這是做好風險化解工作的重要基礎。黨中央提出了“攻堅戰”要“分類施策、精準拆彈”的基本方針,銀行據此總結提出了“一類一方、一戶一策”的風險化解方案和“五位一體”工作機制,實踐證明這種做法行之有效。所謂“一類一方”就是將風險信號或特性類似的資產歸為一類,制定的整體處置方案也具有相似特點,即從風險影響程度和金額角度看,對於影響全行或區域性的風險項目一般由總行統籌制定處置方案,開展風險化解工作;對於單一項目或一定金額以下的風險項目由分行制訂方案並根據總行總體要求推進化解。總分行都要組織專門團隊,共同參與制定風險化解方案和處置工作。“一戶一策”就是按照重點經營單位、重點客戶的不同風險特點,進行差異化管理並提出有針對性的風險處置方案,明確化解目標、化解措施、時間表和責任人等,並據此落實化解措施,達成目標。其中,發揮關鍵作用的是由“責任落實、績效考核、問責追責”等五個工作內容構成的“五位一體”工作機制。在這個機制下,五方面工作內容互相關聯,確保所制定的措施能夠得到落實。同時,為應對風險處置過程中可能發生的一系列新情況、新問題,還要建立溝通順暢、反應及時的彙報路徑。例如,在具體實踐中可成立專門的風險工作組,構建多層次督導機制,一方面確保機構高層能夠準確掌握風險信息,並使領導決策得到有效執行;另一方面也能確保下屬經營單位能夠及時反饋處置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使其順利得到協調解決。

第二,滾動化解,避免發生全局性風險。化解處置風險是一項複雜的工作,受限於各種因素,風險常常無法一蹴而就整體化解,因此必須滾動處置、循序漸進,從而有效避免風險集中性、全局性發生。例如,近年來,由於全球航運業持續低迷,相關船舶融資業務風險集中爆發,大量貸款面臨本息逾期、船東棄船等風險,歐美銀行大多以巨大損失斷臂求生,甚至退出船舶融資領域。而筆者所在單位結合不同客戶資質和項目具體情況,分類施策,加強對行業的週期性研究,主動發揮逆週期調節作用,通過調整還款計劃以及重組、處置船舶資產、提供流動資金等一系列手段,滾動化解、統籌推進風險處置工作,連續多年實現船舶融資業務不良貸款“雙降”,避免了發生系統性風險的狀況,也一躍成為全球最主要的船舶融資銀行。

第三,盡職免責,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風險化解工作不僅費時費力,更是費心費神,要求參與者具備高度的責任心和頑強的意志力,對每一位從業人員都是極大的考驗,因此如果不能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風險化解工作就很難見到成效。例如,由於受地區金融形勢惡化等因素影響,某銀行分行不良貸款高企,經營發展舉步維艱,同時基層員工擔心接手風險化解工作後,如無法實現全額化解可能會有相應的追責行為,因此積極性普遍不高,風險化解進展緩慢。考慮到這一情況,該分行制定了不良貸款化解“盡職免責”的具體標準,提出了“盡職履職是前提、盡職即可免責、化解必有重獎”的原則,解決了員工的後顧之憂,員工風險化解工作積極性高漲,有效推進風險化解並實現不良貸款大幅“雙降”。

戰術上謀求實效是處置好風險的制勝法寶

針對具體個案,在處置風險時,要堅持從客戶或項目實際出發,隨機應變,做到“八仙過海,各顯神通”。注重在貸後管理中主動識別風險信號,重點關注企業的經營管理情況、財務指標、行業市場信息等,對發生風險的企業在綜合研判的基礎上進行分類處置。如企業有訂單、有市場,但資金鍊出現問題,銀行就應積極與企業進行協商溝通,提示風險,採取有效措施,共渡難關;如企業不配合,甚至惡意逃廢債,則必須採取應對措施,強化風險緩釋措施,甚至要求提前歸還部分貸款,減輕後期風險處置壓力。

根據對企業或項目綜合分析的結果,在風險化解時可綜合採取“救”“盤”“緩”“減”“拆”“催”“訴”“破”“轉”“銷”等招數,打好組合拳,堅持不懈地與借款人、擔保方進行多層次、多角度溝通,把握節奏,不斷調整風險化解方案,確保取得實效。

“救”——在準確判斷的基礎上,雪中送炭,綜合施策。在企業訂單明確、產品符合客戶要求等條件具備的前提下,新投入資金,幫助企業完成訂單交付,實現逆轉。如某船廠風險化解案例中,銀行在幫助企業穩住訂單的同時,提供專項資金支持企業建造未完成訂單,並通過聘請外部專業機構監控企業生產經營、船舶建造進度、物資耗用,嚴控資金使用,堅持資金的封閉管理運作,實現專款專用,最終確保了船舶按時交付,保函和貸款風險順利化解,也幫助企業實實在在降低了負債,為其後續重組奠定基礎。

“盤”——利用專業優勢幫助企業盤活資產,實現貸款償還。如在得知某不良貸款項目所抵押的工廠被銀行其他客戶租用的信息後,經過認真分析,果斷提出引入資產管理公司,由其承接資產(包括土地、廠房、設備等),並將資產租給該客戶使用。由此,銀行化解了風險,企業繼續租用該資產不受影響,資產管理公司取得了有現金流的資產,三方各得其所,實現了互利共贏。

“緩”——如企業積極自救,還款意願良好,在強化風險緩釋的同時,幫助緩解企業壓力,為企業正常生產經營創造穩定的外部環境。如某光伏企業因受規模擴張過快等因素影響,經營困難,資金鍊斷裂。考慮到企業基本面良好,如解決資金鍊問題仍能繼續生產經營,銀行研究決定在追加符合條件的擔保措施的基礎上,對其貸款予以續貸,幫扶企業成功化解風險,使其重新走上正常生產經營的軌道。

“減”——在雙方自願的基礎上,既幫助企業壓降槓桿,降低成本,增強實力,又逐步壓縮自身風險敞口,實現互利共贏。

如某企業流動資金貸款項目,由於項目無擔保、抓手有限,通過增加保障措施,分次展期,逐步壓縮了風險敞口,也為借款人贏得了寶貴的喘息時間。

“拆”——在準確研判風險的基礎上,尋找關鍵時點和突破口,把難於整體處置的資產分拆處置,可以實現“滿血復活”。如某國際集裝箱船東公司破產後,涉及10艘船的處置,在風險暴露後,由於銀團內部利益不同,各家銀行的策略發生分歧,如同時處置將無法解決,為抓住資產處置的有利時機,經過審慎研究,果斷與銀團採取對抵押資產進行分拆的方案,並覓得市場復甦時機及時進行資產處置,使貸款免受損失。

“催”——要依約催收,依法催收。在發現風險信號或貸款逾期後,按照借款合同相關約定,通過發送到期本息通知書、電話溝通、會談等多種方式向借款人或擔保人催收,依法主張權利。主要目的在於:一是彰顯收回到期債務的決心,向企業施壓,促使其儘快籌措資金進行債務償付;二是進一步瞭解企業狀況,爭取增加保障措施。如某旅遊國際化項目,在突發事件發生後第一時間進行催收,協商企業將有一定價值的土地房產追加最高額抵押手續,做實擔保措施,為下一步風險化解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訴”——要充分運用司法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對過度負債、項目失敗或者實際控制人缺乏誠信的企業,應果斷採取法律手段。如某電力項目擔保人配合意願較差,因此對擔保人採取“以訴促談、以封促收”的方式,迫使擔保人重新回到談判桌,最終履行全部代償責任。

“破”——隨著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不斷深入推進,部分企業選擇通過破產重整的方式,以“市場化、法治化”的方法,絕地重生。作為債權金融機構,銀行應依法合規參與破產重整流程,充分利用債權行的表決優勢,最大限度爭取權益。如某企業破產重整項目中,銀行積極參與破產重整,與破產管理人、政府進行了多輪談判,達成共識,既維護了債權行的權益,又幫助企業擺脫債務困境,獲得了新生。

“轉”——作為進一步拓寬不良資產處置的方式,不良資產批量轉讓已在各大銀行得到了廣泛應用形成了資產組包、估值、審批及交易較為完整及成熟的流程。在此過程中,銀行需要關注合規風險,並與交易對手進行充分溝通,避免因價格風險而導致國有資產流失。

“銷”——對於採取必要措施後仍無法有效推動化解的不良貸款,在符合相關標準的條件下,可通過辦理核銷的方式進行出表,充分發揮撥備計提的緩釋作用。但需要注意的是,核銷工作要按照“賬銷案存、權在力催”的原則,比照表內債權及股權的方式對已核銷債權進行管理及全力催收。

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攻堅戰是信心之戰、決心之戰、責任之戰,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之戰,也是對每個銀行從業人員是否真正做到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踐行“兩個維護”的最好檢驗。在風險防範化解工作實踐中,戰略、策略和戰術三個層次的舉措是相輔相成的,戰略佈局是宏觀層面,策略安排是中觀層面,戰術措施是微觀層面。戰略引領策略,策略指導戰術,三者有機結合,才能真正起到實效。通過上述經驗和案例分享,我們認識到,銀行在處置化解風險時,必須採取積極正確的舉措,才能隨時掌握主動,對風險各個擊破,實現資產質量的改善、提升以及良性循環,並進一步形成防控風險的內生動力,最終贏得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攻堅戰的全面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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