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舟共濟!煙臺市金融系統多措並舉 助企業紓困解難

同舟共濟!煙臺市金融系統多措並舉 助企業紓困解難

膠東在線2月19日訊(記者 賈楚航)2月19日,在煙臺市政府新聞辦舉行的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第五場新聞發佈會上,煙臺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局長高海軍發佈了金融系統在助力企業開復工、扶持企業發展方面,採取的相關扶持保障政策。

5大方面強化政策扶持

對產品有市場、生產經營正常,受疫情影響暫時遇到困難的企業,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在有效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取消或降低反擔保要求,並執行優惠擔保費率。

市再擔保公司對合作擔保機構疫情防控期間備案的小微企業貸款擔保項目減按50%收取再擔保費。

符合條件的企業申請使用市級應急紓困基金,在原定不超過2個月的基礎上,可視情況適當延長資金使用期限,資金使用費率標準為銀行機構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30%。

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行業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銀行機構和地方金融組織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對無還本續貸政策落實成效明顯的銀行機構經評定後給予不超過50萬元的資金獎勵。

落實專項再貸款和專項再貼現政策,降低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融資成本。

5大方面放寬業務限制

在保證風險可控前提下,從5個方面放寬業務辦理條件:

無還本續貸由小微企業擴展至符合條件的大中型企業。

小微企業申請無還本續貸,可以不受已有授信額度、貸款利率、疫情期間產生逾期記錄等方面限制。

已辦理續貸的企業,受疫情影響到期仍無法歸還貸款的,在嚴格把握連續辦理無還本續貸業務有關要求及其他條件基本正常的情況下,銀行機構可以根據客戶申請繼續為其辦理無還本續貸業務。

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及受疫情影響出現臨時還款困難的重點行業企業,銀行機構可以適當放寬再融資類業務辦理條件。

對貸款已出現逾期或存在積欠利息,但確屬與防疫物資生產銷售相關的企業,銀行機構可以為其辦理展期、再融資等業務。

改進4項業務辦理服務方式

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文化旅遊、交通運輸、居民服務等行業,符合相關條件且授信在2020年4月30日前到期,確有資金接續需求的小微企業,銀行機構可以依規提供續期最長1年的服務,授信金額可以維持不變。

銀行機構可以將符合條件的防疫物資生產銷售相關企業納入無還本續貸企業名單,併為其提供續貸服務。

銀行機構可以採用不增加新的附加條件、不強制要求額外提供新資料、不強制要求新增增信措施等方式,為符合條件的企業辦理續貸業務。

對與防疫物資生產銷售相關的企業貸款即將到期但尚未到期的,銀行機構可以提前通過延長還款期限、調整還款方式等手段緩解企業還款壓力。

優化5項業務流程

續作辦理貸款業務,銀行機構在使用原押品或風險緩釋能力不減弱情況下,縮短押品評估和抵質押辦理時間,確保抵質押擔保的連續性和有效性。

對國家和省級名單內資金需求緊急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的貸款續作業務,銀行機構可以根據授權採取“先放款、後備案”等模式加快業務流程,1天內完成審批。

銀行機構辦理貸款續作業務期限原則上縮短到2天以內;有關材料提報鼓勵採用線上模式,紙質材料可待疫情結束後另行補報。

對續貸客戶確需現場核查的,可以採取視頻見證非現場核保方式。

企業申請使用市級應急紓困基金,市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在2個工作日完成申報材料審核,符合條件的,報經市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後,市財金集團在2個工作日內將資金撥付指定賬戶。

高海軍透露,為強化重點企業融資保障,煙臺市已專門成立了由市地方金融監管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交通運輸局、人民銀行市中心支行、煙臺銀保監分局組成的市級金融支持企業復工和項目建設協調機制,負責組織做好銀行機構與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重點工業企業以及重點項目的對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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