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男子强行“冲关”,检察机关依法快捕快诉!

黔检战“疫”|清镇男子强行“冲关”,检察机关依法快捕快诉!

2月19日下午,清镇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市首例因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被告人王某某被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拘役四个月。

2020年2月13日16时许,王某某驾车搭载女友至红枫湖镇清电居委会防疫检查卡点时,认为疫情防控人员在对其进行体温测量及信息核实时故意刁难,遂进行语言威胁,并在防控人员尚未完成体温测量工作的情况下,驾车加速强行通过卡点,致使防控人员胡某被带飞三十余米后摔倒在地连续翻滚,手脚多处擦伤。王某某逃离现场回家后,在家人规劝下投案自首。

案发后,清镇市人民检察院迅速提前介入该案,启动快捕快诉程序,在公安机关移送审查逮捕后7小时内即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审查起诉阶段适用认罪认罚程序,快速提起公诉。2月19日下午,王某某妨害公务案当庭宣判,法庭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拘役四个月,被告人当庭认罪,真诚悔罪。该案办理过程中,公检法三机关形成强大打击合力,三日内即完成捕诉审,从严从快打击了妨害疫情防控刑事犯罪,对犯罪分子形成了有力震慑。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清镇市人民检察院积极主动履行检察职能,坚决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来抓,严厉惩处妨害疫情防控刑事案件,为有力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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