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受疫情影响缴存企业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暂缓缴存

记者昨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了帮助住房公积金缴存企业应对疫情、共渡难关,该中心出台5项措施帮助企业有效应对缴存资金困难等问题。


该中心负责人表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企业的生产不同程度受到影响,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也受到了相应影响,为帮助企业应对疫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出台5项措施,一是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无力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企业,可按规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二是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和职工,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补缴,可视同正常缴存,不影响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权益;三是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因受疫情影响无法办理而超期的,提取资料时限可延长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四是对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工作者、新冠肺炎患者或隔离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员,在疫情期间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计收罚息;五是在疫情防控期间,提倡各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通过该中心网上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线上渠道査询及办理业务,确需现场办理的特殊业务通过0352-12329热线电话提前预约,做好个人防护、错峰办理。


来源 大同日报

记者 张世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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