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4日在司法部獲悉,司法部近日印發《關於推動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意見》的通知,要求,各級行政執法機關要嚴格執法,對各類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傷醫、野生動物非法交易、擾亂市場秩序和社會秩序等違法行為,要組織推動本級行政執法機關依法懲處,該嚴的要嚴、該重的要重、該快的要快,涉嫌構成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違法行為。
《通知》指出,地方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把服務疫情防控、復工復產工作作為當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緊抓實,加強行政執法監督,組織推動各行政執法單位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為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有力法律支撐。
《通知》強調,要指導相關部門認真梳理疫情防控工作涉及的法律法規及為應對疫情、復工復產製定的各種制度措施,為行政執法機關嚴格執法提供準確的執法依據、程序,做到依法履職、執法有據。在採取強制隔離、封閉場所、交通檢疫等防控措施和應急處理措施時,依法審慎作出決策,避免過度執法,儘量最小程度地減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權益。
《通知》要求,要堅持公正文明執法,指導監督行政執法機關嚴格按照法定的處罰種類、幅度進行裁量,防止同事不同罰、處罰畸重畸輕、顯失公平公正、過度執法等情形。要監督各級行政執法機關踐行執法為民理念,注重語言規範、行為規範,杜絕粗暴執法、生硬執法,避免激化矛盾,引發對立衝突,確保行政執法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通知》提出,要創新執法方式,推動行政執法機關牢固樹立服務意識,根據疫情防控工作和有序推進復工復產需要,創新工作方法,及時調整面向單位和個人的政務服務方式,做到網上辦、不見面、保安全、能辦事,確保工作高效與合法相統一。
《通知》強調,要強化執法監督,加強對本地疫情防控、復工復產相關執法工作的監督指導,及時協調研究解決執法中產生的法律爭議和問題。對群眾和企業反映強烈的不作為、亂作為、簡單粗暴以及過度執法等問題,建立完善舉報投訴處理機制,及時轉送有關執法機關進行處理。對疫情防控執法過程中產生的執法不力、執法不公甚至是執法腐敗等問題,該追責的要嚴格依紀依法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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