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报!涉及栖霞、招远……

中共栖霞市纪委 栖霞市监察委员会

关于邴作泉等同志疫情防控期间

违纪问题的通报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烟台和我市决策部署,主动靠前、担当作为,有力推动了疫情防控工作的纵深开展。但从监督检查、信访举报来看,仍有极少数党员干部政治站位不高、责任意识不强、防控措施不力。为督促全市广大党员干部思想再重视、责任再落实、工作再加强,全力守护好栖霞“一方净土”,现将查处的1起疫情防控期间违纪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2020年2月10日,寺口镇兵山后村党支部书记邴作泉岳母李某某去世后,李某某儿子邴某某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仍在家中召集包括来自外地亲属在内的20余人聚餐。村党支部书记邴作泉、村委会委员邴导没有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决策部署,不仅没有制止还违规参加聚餐,给镇村疫情防控工作带来较大隐患。邴作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邴导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正处于防控的关键期,各级各部门要深刻吸取该违纪案件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紧紧抓牢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不放松,坚决贯彻落实好上级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安排部署,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确保责任压力传导全员全时覆盖。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决提高政治站位,带头落实各项防控要求,关键时期靠得住、顶得上,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市纪委市监委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疫情防控工作不担当、不作为、作风漂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及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从严查处,典型问题一律通报曝光,切实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中共栖霞市纪委

栖霞市监察委员会

2020年2月24日

当前,疫情防控已进入“一手抓防控,一手抓复产”阶段。为严格落实“防扩散、防输入”工作要求,招远公安从严从实加强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连续查处三起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案件。

2月19日,矿区派出所民警在对某矿区外来务工人员进行核查过程中发现王某祥(男,49岁,四川省蒲江县人)于1月27日从四川老家坐车到达山东,期间一直暂住在施工队长杨某辉(男,32岁,招远市人)施工队中,没有按照疫情防控规定报备,也没有按照规定申领居住证。根据《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现杨某辉已被依法行政处罚。

2月21日,矿区派出所民警在某矿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时,发现吕某志(男,61岁,招远市人)将果园处的砖瓦房改造成宿舍出租给外地工人刘某景(男,37岁,山东省菏泽市人)等人居住,吕某志、刘某景等人一直没有按照疫情防控规定进行报备。经审查,吕某志对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的违法实施供认不讳。现该已被依法行政处罚,其违章建筑已依法依规拆除。

最新通报!涉及栖霞、招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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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下午,阜山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开展流动人口摸排时,发现某村村民于某兰(女,60岁)将其位于村头的简易板房出租给外来人员,并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备。经审查,该对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现该已被依法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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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栖霞发布、金都招远责编丨魏琳 审核丨杨诗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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