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山:30條措施推動項目復工企業復產

湘西網2月25日訊(彭 傑)2月21日,龍山縣出臺30條措施,強力推動重點項目復工、規模企業復產和外出務工人員返崗就業,力爭2月底前,18個省州縣重點項目復工、32家規模企業復產、轉移就業2萬人以上,到3月底前,所有重點項目復工,所有規模企業復產,復工復產率達到100%,轉移就業17.5萬人以上,勞務輸出率達97%以上。

龍山縣在重點建設項目復工、規模企業復工復產、外出務工人員返崗就業三個方面分別出臺相關10條措施,主要從聯繫服務、防疫補助、用工補助、稅收獎補、貸款貼息、調整預算差價、緩交稅費、交通補助等方面解決實際困難,支持企業復工復產。

推行“三個一”聯繫服務機制,每個重點項目、規模企業由一名縣級領導負責協調服務,一名局長現場服務,一名防疫幹部負責防疫服務。開通務工人員出境和企業員工返崗綠色通道,凡持有勞務人員經檢測合格的,到崗後不要求進行隔離。在397個村級服務平臺設立外出務工人員健康證明服務點,保障群眾在村即能辦證,辦證即能出行。重點項目復工按照文明措施費預算的10%的比例支持企業落實防疫措施;規模企業復產按照標準化廠房租金的10%的比例補助防疫經費。

補助復工復產企業用工,對3月15日前復工的重點項目按照每名勞務人員100元的標準補貼交通費用;對規模企業招用的龍山籍工作人員,簽訂一年勞動合同並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的,給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社會保險補助,對從事防疫物資生產的,按每人2000元的標準補助。對工業集中區內企業按照年度實繳地方稅收增長部分的20%給予獎補,2020年新投產企業按照年度實繳地方稅收增長部分的30%給予獎補,實現出口創匯的企業按照實繳地方稅收的50%給予獎補。對復工的政府投資重點項目給予預付項目工程款支持。因疫情防控造成的人工、地材、機械等與信息價存在價差的,由項目業主單位會同相關職能部門按規定調整。3月10日前復工的列入省州縣政府重點工程的社會資本投資項目,當期應徵的基礎設施配套費經申請可予緩繳。通過公開掛牌取得國有土地、國有資產,因受疫情影響未開工的建設項目,可按繳款合同申請延期繳納。對受疫情影響生產流動資金困難的入園企業提供融資擔保,擔保費用全免。6月30日前獲得銀行新增貸款的企業,給予6個月的基準利率貼息。有存量貸款的企業,到期還款確實存在困難的,支持落實無還本續貸。貧困勞動力和務工人員返鄉創業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領辦規模化特色種養業的,給予種苗補貼。

對外出務工人員屬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的給予每人400元交通補貼;輸送務工人員客運車輛包車空餘車位的價差。對規模企業通過包車方式組織集體接送員工返崗的,給予全額補助,對企業員工自主返崗的,參照客運標準給予交通費全額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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