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69岁退休返聘医护人员感染去世,护士长女儿问算不算工伤最新回应

69岁退休返聘医护感染去世,护士长女儿问算工伤吗?武汉发布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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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返聘医务人员因感染新冠肺炎去世,算不算工伤?2月25日,武汉发布回应了@脑科人的提问。

认证信息显示,提问者是武汉长航总医院神经外科护士长,也是此次抗击肺炎疫情的一线医护人员。

“这场始料不及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连我和妈妈这样的医护人员,也没能幸免,我的妈妈永远离开了我。”她在今日头条发文提到,69岁的母亲是医院体检科返聘的心电图技师,1月15日下班后说没力气、胸痛,胸部CT显示双肺有感染,之后在家隔离,吃口服药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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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8日夜间,这名护士长也突然发烧,次日CT检查发现亦被感染。1月20日,老人复查胸部CT均有加重,当天母女俩一起住院治疗,并在9天后的核酸检测均为阳性。

“我连续11天高热,后开始剧烈干咳,接着是胸闷气喘,必须平躺才能缓解。起来吃饭或者上厕所变成艰难的事情,从卫生间出来必须马上倒在床上,否则感觉要被憋死。“她回忆住院情景时提到,每日输液到五六点,人也浑浑噩噩,每天最多保证早晚两顿饭,营养也没有跟上。

1月31日,这位护士长的肺部感染情况开始好转,2月13日经两次核酸检测呈阴性,达到出院标准。

而她的母亲却没有这么幸运:每天呕吐胃疼腹泻,能进食的东西少之又少,伴随着不正常的各种检验指标,喘得厉害。丙球冲击完后,每天一瓶白蛋白,营养仍然不够,而想办法搞到的克力芝,老人吃完腹泻更厉害,只吃了三天就停了。

2月5日下午,老人吃了女儿准备的蛋白粉和能全素,“我给她剪完手指甲,准备给这么多天没有擦洗的她好好洗洗,发现她的血氧饱和度往下降,意识到必须送去ICU了”。她表示,自己和一个护士把妈妈转运到重症监护室,不敢耽搁半秒钟,甚至没有等医生和病历。

行无创呼吸机辅助通气,次日行气管插管呼吸机辅助通气,随着心肺功能衰竭、接着而来的肾功能衰竭、肝功能衰竭、整个循环系统……2月11日凌晨1时30分,老人永远地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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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退休返聘人员,医院未购买工伤保险,不在工伤基金赔付范围内,如何申请工伤保险、开具工伤证明?

武汉市人社局回复:离退休人员不属于应当参加并缴纳工伤保险的范围。根据规定,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受聘工作期间,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的,应由聘用单位参照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标准妥善处理,发生争议的可通过民事诉讼处理。

按《工伤保险条例》、人社部及省人社厅相关文件规定和中办发〔2005〕9号文件精神,离退休医护人员在受聘工作期间,在新冠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或因感染死亡的,视作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应由聘用单位承担职业伤害责任,并参照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标准支付职业伤害赔偿。

离退休医护人员或其近亲属可直接向聘用单位主张权益。如因主张权益的需要,提交因工作感染或因感染死亡的相关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医学死亡证明等材料,武汉市人社部门及社保经办机构核实后可为其出具“应视作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的意见。

对于“退休返聘医护人员是否和在职人员一视同仁,可以被认定是在工作中感染的一线医务人员”问题,武汉市人社局回复,离退休返聘医护人员和在职医护人员在情形认定上适用统一标准。

离世的退休返聘医务人员可以申请烈士吗?

武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表示,2月17日,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联合下发通知,明确“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承担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以及执行转运新冠肺炎患者等任务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因履行防控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以身殉职,或者其他牺牲人员,符合烈士评定条件的,应评定为烈士。”

根据规定,符合评定为烈士的情形必须是能体现敢于牺牲精神的情形,把握的原则就是要看其死难情节中是否直面危险、奋不顾身、敢于牺牲的主观态度和具体行为表现。

武汉发布表示,上述退休返聘医务人员离世情节如符合规定,可向相关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评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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