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9 犹大出卖耶稣得到的三十个银币赏钱究竟值多少

犹大出卖耶稣得到的三十个银币赏钱究竟值多少

当人们对犹大为了三十个银币出卖耶稣的行为进行义愤填膺地谴责的时候,可能忽略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新约》对犹大的赏钱到底价值多少没有说清楚。我觉得,弄不清这个问题,就很难判断犹大出卖耶稣的动机。

在《马太福音》中说耶稣被卖了三十块银币。这是译成中文时的说法,而原文则只是“銀子”(太26,15)。


这就产生了第一个问题,“银子”指什么?是否是指一个法定的货币单位?

因为如果这个“银子”代表的是一个法定的货币单位,我们才能确定犹大在这场交易中得到的赏钱到底价值多少,否则就永远是个迷。举个例子来说,中国古代也有以银子结算的货币制度。但“银子”一词不是货币单位,货币单位是“两”和“钱”。你说付帐时付了三十个银子,别人是弄不清是三十两银子还是三十钱银子。特别在中国古代还有过使用“散碎银两”的情景,就是因为中国古代用于交易的银子不是法定的铸币,民间是把银子自行切割成小块使用。

显然,根据上面的分析,我们只能假定犹大得到赏钱的“银子”一词是指一个由罗马帝国规定的法定货币单位,否则问题就无法继续讨论了。

在历史上,罗马帝国于公元前212年在第二次不匿战争后,开始铸造含银重4.5克的标准银币狄纳里(denarius)。这是罗马帝国的主要硬币。历史上还没有见到罗马帝国使用“散碎银两”的记录。所以,我们只能确定,《马太福音》中所说的“银子”就是指罗马帝国法定银币狄纳里。这是唯一合理的答案。

历史上罗马帝国在经过短暂的鼎盛期后,迅速开始衰落,一个重要标志就是由于连年征战、贵族骄奢淫逸而导致财政紧张。为解决这个问题,罗马帝国大量发行货币,制造了严重的通货膨胀,所谓的罗马货币后期的含金量几乎等于零,贬值了三千万倍,已经一文不值。百姓拒收罗马帝国的货币,民间交易恢复以物易物。耶稣的门徒之一马太是个税吏,就是因为收不上税,走投无路跟了耶稣。

除了银币以外,罗马帝国还发行了铜币,铜币名称为阿斯(as)。银币狄纳里和铜币的兑换比例为1:16.。当然,根据《马太福音》的叙述,犹大获得的赏钱不是铜币。同时也排除,那赏钱也不是金币。


当确定了“银子”是银币狄纳里后,我们可以着手讨论第二个问题,三十个银币到底价值多少?

首先,我们看一下当时的银币狄纳里的币值走势

罗马帝国发行铸币狄纳里以后,狄纳里的成色不断降低。也就是含银量在铸币中不断降低。

公元54年,含银量只有原来的80%,到公元249年,含银量只有原来的20%。这样,我们可以看出,银币狄纳里一直呈现贬值的过程,钱是越来越不值钱。根据资料,我们可以估计出,耶稣的时代,银币狄纳里至少已经贬值了20%。

我之所以采用了至少贬值20%的字眼,是因为还有一个重要贬值因素没有考虑在内。按照经济学原理,铸币的贬值是由两个因素决定的,一是铸币纯度下降造成的贬值,比如像狄纳里银币的含银量不断降低所造成的贬值。还有一个是货币供应量的增加造成的贬值。这种现象在历史上并不少见。比如我国清朝,早期县官一年俸禄10两白银,过得挺好。但到乾隆时期,由于对外贸易顺差,造成海外白银大量流入中国,白银大幅贬值,乾隆时一桌酒席就需10两白银。这就是即使货币纯度没有下降,但货币供应量增加同样会造成货币贬值的一个很好的证明。顺便多说一句,这也是清朝官吏贪污盛行的一个重要原因。因为俸禄的标准一直没有调整,而物价上涨不停,十两银子无法生存。

罗马帝国由于连年战争,军费浩大,为筹集军费,他首先是利用自己手中的铸币权大量发行货币,实在不够才想到走降低成色的路子。所以这时的银币狄纳里的实际贬值水平要远远大于银币本身含银量下降所造成的贬值水平。


确定银币狄纳里的币值走势的目的是要固定一个前提条件,就是说这个银币一定是在不断贬值的,后期的币值一定要低于前期的币值。这样就可以排除一些不确定因素。

其次,我们分析一下银币狄纳里在耶稣时代的实际购买力。

在《新约》中没有确切地指出三十银币的实际购买力,现在有两个版本的《圣经》可以供查阅参考。一个是祈祷本《圣经》,其中完全不提三十银币到值底多少钱。另一个恢复本《圣经》,说三十块钱是一个奴隶的价格(出21,32)。但有人反对这个说法,认为耶稣只值一个奴隶的身价,这有一种嘲弄的说法,而不是真正的比价。而且,一个奴隶的身价在不同时代也根本不同,难以给人一个清晰的概念。

最近出土的公元前75年一份客栈账单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分析的依据。其中有这样一个记录,说是一个非技术人员的日工资为1狄纳利。所谓非技术人员就是今天干体力活的壮工。那么三十银币就相当于一个壮工一个月的工资。

这点工资购买力如何呢?账单显示了另一组数据:半升葡萄酒加面包1阿斯 ,其它食品2阿斯,喂一匹骡子的干草2阿斯。

这份账单是一位客商在一家客栈的一次消费记录。也就是他一顿饭花了3阿斯,另外为了他的牲口花了2阿斯。


那么,我们可以继续分析,一个壮工的日工资为1狄纳利,合16阿斯。一天三餐需要9阿斯。由此看来,三十银币对一个人过一个月来说会十分的拮据。

更重要的是,这个价格水平是在耶稣时代之前105年前的事情。前面我们已经证明了银币只有贬值的可能而绝对不会升值。所以,如果我们考虑这105年中间的通货膨胀积累,即使按银币币由于含银量下降而造成贬值20%幅度推算,一个壮工的月工资也不止30个银币。

这样,我们可以确定,犹大出卖耶稣所获得的赏钱,连一个壮工的一个月工资都没有,其购买力是仅仅能维持一个社会底层人不到一个月的最低生活。

结论是,三十个银币,在当时是一笔小钱。

所以,随之而来的第三个问题是,如果说犹大是个贪婪的人,为了这点赏钱去冒险值得吗?这完全不符合一个贪婪的人的行为逻辑。

因为其实,所有憎恨犹大的人都忽视了一个重要的问题,那就是犹大当时的职务。犹大是耶稣所指定管理教会经费的人,相当于耶稣的财务部长。


我们知道耶稣在基督教有了初步发展后,经常组织几千人以上的集会,按照惯例,保证这么多人的吃喝拉撒都要由犹大去打理。掌管这么大笔财务支出的犹大如果是贪财的话,随手从中为自己弄点钱岂不极其容易?那可绝对不是几十个银币的油水啊。一个极其自私的人,放着近水楼台的事不干,非要冒着生命危险去干只有利于罗马帝国的事,损人不利己,岂不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因为犹大是耶稣的管钱大掌柜,他有这个便利条件。那么趁着月黑风高,把金银细软收拾收拾,一走了之是最省事最安全的做法。

另一方面说对于一个社会组织,选择掌管财务的人选是极其重要的,至少在人品和可靠性上应该没有问题。如果说耶稣错选了一个小人到关键岗位,那是和耶稣的智慧不相符的。

总之,说犹大为了那点小钱出卖耶稣理由不是很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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