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無錫日報》:2020年穩崗返還 政策將先行兌現

昨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我市將先行兌現2020年穩崗返還政策。相關負責人介紹,此舉可幫助企業減輕負擔、穩定職工隊伍,扶持企業開展正常經營活動。

據介紹,穩崗返還的發放條件為: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省及所在區域產業結構調整和環保政策,未被列入嚴重失信企業和“殭屍企業”名單;上年度依法參加失業保險並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於全國城鎮登記失業率3.62%。同時,中小微企業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裁員率標準由低於上年度全國城鎮登記失業率,放寬到不高於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5.5%。對於參保職工30人(含)以下的企業,裁員率放寬至不超過企業職工總數20%。穩崗返還的發放方式,無需企業申請,相關部門將通過大數據比對,篩選出符合條件的參保企業,將穩崗返還資金直接撥付到企業賬戶。返還標準為企業及其職工2019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士透露,我市市區企業的穩崗返還,將於2月底開始陸續分批發放。

(2月27日《無錫日報》記者 揮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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