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26 《石头记》的批语有何异常?完全符合作者原意吗

《石头记》的批语有何异常?完全符合作者原意吗

有人说《石头记》的批评者参与了作品的创作,更有人说批评者就是作者,下面我试作一番讨论。

脂砚斋等批评者对于《石头记》文句的批评,真可谓蔚为大观,这对读者的阅读,确有莫大的帮助。然而他们的批评,终究未明《石头记》的大旨,甚而他们的批评与小说的大旨是背道而驰的。细读小说的正文,并无违背大旨之处,从这一点看,批评者并未直接参与小说的创作。从正面看小说大旨“大抵谈情”,从反面看则大旨是“家亡血史”。诚然,“家亡血史”确实是批评者指点给读者的,小说的创作动机是在悼亡,而悼亡的态度与立场,作者与批评者则是大异其趣的。如畸笏叟在第8回见金魁星一叹,第38回见合欢花酒一叹,都是叹悼荣华已逝不再来,对已逝的荣华意存深深的眷念,畸笏叟的这种眷念,在他的批评中所在正多。而作者叹悼的却是家族所作的孽、所造的罪,是奴隶等级制的制度所作的孽、所造的罪。

因叹悼而忏悔,作者并非仅仅只是忏悔自己无力补“家”这个天,更主要的是自责自己无力补“人而为奴”这个天下的天。作者视“人而为奴”的天,是残破的天,而作者也根本没有能力去结束几千年“主子”“奴才”这样的奴隶制等级制度。无“主子”“奴才”的天不就是民主的天吗?如果要求作者创制一套民主制度,甚而建立一个民主法制的社会,这是强人所难了。作者生活的那个社会环境,尽管作者是一粒珍贵的民主的种子,他也只能化为尘土了。

假如没有这种暗无天日的等级制度,人间就没有机会制造出那么多的恶,而无力摧毁这个黑暗罪恶的吃人的制度,这才是作者所深深叹悼、深深忏悔和深深自责的。作者在第45回借赖嬷嬷的口大声疾呼:“你哪里知道那‘奴才’两字是怎么写的!”作者只能独醒,根本不存在觉醒任何其他一个人的基础。因此作者只能敲响奴隶制的丧钟,却无力寻求并打开民主的大门。“无才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作者的失落与悲凉,又有几许人“能解其中之泪”?此种主旨,想必批评者既难以理解,也必会坚决反对吧。

《石头记》果真在谴责奴隶制等级制度的黑暗与罪恶吗?认真读“真事隐”所隐去的,不正是荣国府倚仗着身在皇太妃党,而肆意制造的累累恶行吗?仅劫掠林家财产一空、杀秦氏满门这两桩罪案(另文探讨),则可见贾府累累恶行之一斑了吧,其它罪恶随文可睹。贾府劫林家财产一案,批评者未全读懂,因此很难点醒读者。既可笑又可悲的是,荣国府谣诟秦氏淫乱,批评者果真就以为秦氏真的淫乱了,不仅无一辞洗脱秦氏之冤情,反而对秦氏且谴且姑赦,这等重大关节之处尚且误读如斯,则批评者无能力参与作品的创作,可以断言了。

作者所要求的反照“风月宝鉴”,不仅仅是为读者设言,也正是为批评者的设言,只可惜,批评者始终辜负了作者而不能自省。纵观全篇小说正文,并无丝毫贪恋荣华富贵的糊涂之意,正好相反,恰恰是悲悯奴才、谴责主子之意,倒是随处可见。只有真正读懂“真事隐去”、“假语存焉”正反两面的“风月宝鉴”,才能观作品之意如睹明镜。显然批评者绝未读懂如此精彩的锦绣文章,如此则批评者绝无能力参与创作如此精彩的“风月宝鉴”,可以断言了吧。

省亲后的第19回到第36回是逼死金钏的一个大段落(金钏之死以及后面的晴雯之死,这些当然都是王夫人的罪案,此处暂不讨论),第36回是这个大段落的收官。贾宝玉的思想情感从“情悟梨香院”开始,有了质的变化,他对女子的爱,从异性之爱升华到了人性之爱,既有了人性之爱,则此爱不仅仅只局限于女子可知。如果能够深入地对宝玉思想情感的变化进行深刻的解读,则可以更加直接地读懂《石头记》的主旨了。关于主旨问题,前面既已略谈,此处就少谈主旨,主要讨论批评者确实无能力参与创作吧。

《石头记》的批语有何异常?完全符合作者原意吗

一、对伶人的态度

第17回至第18回回末,元妃点龄官演《游园》《惊梦》,龄官却坚持换演本角戏《相约》、《相骂》,此处有一条长批:

按近之俗话云:“(能)宁养千军,不养一戏。”盖甚言优伶之不可养之意也。大抵一班之中,此一人(枝)技业稍优出众,此一人则拿腔作势,辖众恃能,种种可恶,使主人逐之不舍,责之不可。虽欲不怜,而实不能不怜;虽欲不爱,而实不能不爱。余历梨园子弟广矣,各各皆然。亦曾与惯养梨园诸世家兄弟谈议及此,众皆知其事而皆不能言。今阅《石头记》至“原非本角之戏,执意不作”语,便见其恃能压众,乔酸姣妒,淋漓满纸矣。复至“情悟梨香院”一回,更将和盘托出。与余三十年前目睹身亲之人,现形于纸上。(使)便言《石头记》之为书,情之至极,言之至恰,然非领略过乃事,迷陷过乃情,即观此茫然嚼蜡,亦不知其神妙也!

[圆括弧中为误字,圆括弧后为校改字。据邓遂夫校庚辰本。下同。]

第36回回首评:

……梨香院,是明写大家蓄戏不免奸淫之陋——可不慎哉,慎哉!

观此两条批语,脂砚斋对伶人极尽轻蔑侮辱之能事,直把伶人贬作比奴下奴还低贱,脂砚斋在此处真不知自己为何物, 真拿自己当人上人了!相较作者常自拟为石头,常自谦为浊物,评者之恶俗,何等的不堪愚目如斯?

作者对伶人的态度却是如何呢?宝玉的态度大概可以寄托作者的态度吧。宝玉对琪官(蒋玉涵)又尊重又亲厚,宝玉对藕官芳官等人极力地维护,甚至娱乐时给芳官起浑名,因有涉轻慢的嫌疑而及时制止。这和脂砚斋对伶人的作贱,恰能自然地形成鲜明的对照。不仅如此,作者更把至关重要的贾宝玉思想升华的这一次觉悟,交由伶人龄官放雀鸟来启迪完成。由此可见作者对伶人的感恩之情之深沉之厚重,正因如此,而把《贾宝玉情悟梨香院》一节书视作《石头记》全书之眼,不为过吧。

书中数次简略地介绍,贾宝玉见到了鱼就跟鱼说话,见到了鸟就跟鸟说话,想必贾宝玉是艳羡鱼鸟的自由,而感伤自己被家族被社会被宗法所圈禁所禁锢吧。情悟以前,贾宝玉只是追求个性的解放,自己的自由。当他看到听到龄官要求放鸟雀,抱怨贾府对伶人的禁锢后,彻底地觉悟了。伶人是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群体,原来他们和包括宝玉在内的每一个人都是一样的,都是有思想有情感有追求,同样要求自由的大写的独立的人!如果宝玉在情悟前追求的是个性的解放,那么情悟后的宝玉所感悟到的则升华到了人性的觉醒了,这种对于追求思想和行为的觉醒与解放的境界,脂砚斋可还真是在醉里梦里。

面引第36回,宝玉在情悟前后的两段话,来结束此节:

悟前——宝玉对袭人道:“……比如我此时若果有造化,该死于此时的,趁你们在,我就死了,再能够你们哭我的眼泪流成大河,把我的尸首漂起来,送到那鸦雀不到的幽僻之处随风化了,自此再不要托生为人,就是我死的得时了。”……

悟后——宝玉对袭人长叹道:“我昨晚上的话竟说错了……昨晚说你们的眼泪单葬我,这就错了,我竟不能全得了,从此后只是各人各得眼泪罢了。”……

二、宝黛的“心”

第20回宝黛的一席对话,本来明白无误,由于古抄本无标点符号,则破句之读常常发生,对于这一席的对话,批评者就破句了,因破句而误解,进而误改误评,批评尽管有误,倒也不失精彩。先选录己卯本的这一席对话:

《石头记》的批语有何异常?完全符合作者原意吗

黛玉啐道……我为的是我的心宝玉道我也为的是心你的心难道你就知你的心不知我的心不成……

正确的句读应该是这样的:

黛玉啐道:“……我为的是我的心!”宝玉道:“我也为的是心!你的心?难道你就知你的心,不知我的心不成?”……

黛玉道“我为的是我的心!”表达自己恋爱的心迹既含蓄又强烈,重在“我的心”。宝玉紧跟着道“我也为的是心!”所强调的为“也是心”,是呵护双方的心,是心心相印的心,恋爱的心迹更含蓄更强烈更耐人咀嚼和玩味,其话中包括了我的心、你的心、两颗心心相印的心融为一颗爱情的心。后面的两个问句是宝玉责备黛玉,不该只顾自己的心(指黛玉所说“我的心”),而不顾及宝玉的心和两心相印融而为一的心,这段对话形神毕肖。

这么精彩生动而又深刻的一段对话,被批评者点改得连他自己也看不懂了,并写下了一条长批。在宝玉道“我也为的是心”的“心”字之前,或妄添加上“你的”或妄添加上“我的”两个字(见己卯庚辰两本),还有其他涂改的版本,五花八门。以至于到现在,在我所见到的诸多红学著作以及众多版本中,全都在增删涂改“我的心”、“你的心”等文句上推磨,直至今日,也还未见到一例正确的句读者。追本溯源,抄本批评者对此段文字的混乱解读现象,应领“首罪”吧,这属于妄增妄改。

三、小红不是“奸邪婢”

《石头记》读者多关心林黛玉,关心林红玉者较少。林红玉是林之孝之女,名字中因犯了个玉字,后改名为小红了。从脂砚斋对小红所下的评语有误来看,也可证明脂砚斋是不解作品之意的。第27回小红给凤姐平儿传话后,凤姐要认小红为干女儿,并要调小红做凤姐的丫头一段,这里有两条朱笔眉批:

【朱眉】1、奸邪婢岂是怡红应答者?故即逐之,前良儿,后(篆)坠儿,便是(却)确证,作者又不得(可)已也。己卯冬夜。

【朱眉】2、此系未见抄后狱神庙诸事,故有是批。丁亥夏 畸笏。

据红学家的研究,己卯年的批语多出自脂砚斋之笔。脂砚斋误批,畸笏叟纠正,纠正的依据是“抄后狱神庙诸事”,狱神庙诸事是佚文的一部分。抄后的“抄”字,可解为抄本的抄,也可解为抄家的抄,抄家后或后面的抄本,都通,都是佚文的部分。其实不必定要以狱神庙诸事为依据,仅从第24回到第27回小红的出场,也能解读出作者并未把小红当成“奸邪婢”。

奸邪者,奸诈邪恶之谓。宝玉的丫鬟们曾多次斥责小红想攀高枝,小红一家是家生奴,小红的父母是管家,深知主子很难伺候,躲避主子还唯恐不及,小红竟想攀高枝?因此省亲后,父母就把小红按排在了远离主子的大观园怡红院里。孰料很快元妃就令宝玉和姑娘们入园居住,不得已,小红只得暂做怡红院的粗使丫头了。

第24回给宝玉倒茶水,是小红准备向宝玉报贾芸求见之事,寻遗帕偶遇这话,其实是小红对秋纹、碧痕两人对她责难的塞责语,这表现了小红的机敏伶俐的急智。小红处处都洋溢着她的机敏伶俐,初见贾芸时劝贾芸先回是一例(第24回),滴翠亭开窗议事是一例(第27回),条理清晰地向凤姐传平儿繁杂的回话是一例(第27回),问坠儿见着手帕没,其实是怀疑坠儿偷了手帕而试探坠儿又是一例(第26回),这几个举例,脂斋几乎都有误评。小红的聪明伶俐被丫鬟们误解,被宝钗误解,脂批为何也跟着把聪明伶俐解读成了奸邪了呢?小红自从离开了怡红院以后便再也没有了消息,想必是其父母又变着法地让她远远地离开了凤姐等主子们了吧。

《石头记》的批语有何异常?完全符合作者原意吗

《石头记》很少有机会正面塑造粗使丫头的形象,塑造一个俏丽的小红,这个伶俐智慧兼且美丽利落的形象,不是可以很好地说明无论是主子还是奴才,无论是有脸面的奴才还是没脸面的奴才,谁能逃得过在在处处如影随形的薄命司的悲惨命运呢?很多读者都误以为,悲剧都发生在80回以后,其实就在80回中,悲剧时时刻刻都在发生。又小红是一个17岁待字的少女,惹了相思,这不是很正常吗?无论如何也不应该把少女的相思理解成为奸邪吧。贾府人多知道坠儿有小偷的毛病(第52回虾须镯一案为证),脂批又是根据什么疑着小红如同坠儿一般也是小偷呢?凤姐要小红是喜欢小红的伶俐,不应理解为作者为怡红院驱逐小红。批小红为奸邪婢,脂砚斋错大了,这样的错批,不也正等同于制造小红及红楼人物、每时每刻都在经历的、无所不在的悲剧的效果吗?

必须郑重申明的是:我试分析讨论脂批的错误,并无丝毫否认脂批价值之意,脂批在红学中的价值与地位之高,毋庸置疑,无人企及,无人撼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