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2 宜宾出台百强民营企业评选办法

为激励民营企业加强自身建设,做大做强,近日,宜宾市民营办结合实际,出台了

《宜宾市百强民营企业评选办法》

宜宾出台百强民营企业评选办法

住所(经营场所)在宜宾和在宜宾税务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民营企业原则上每年评选一次百强民营企业,企业可以连年续评。

民营办对申报的民营企业进行综合评分,企业的营业收入(销售收入)得分、企业贡献得分和创新能力得分总和即为企业实得总分,将总分按产业分类从高到低排序,并出具报告书。

若出现总分并列情况,则以实缴税金为依据,从高到低确定;若实缴税金再次相同,则以营业收入(销售收入)为依据,从高到低确定。

宜宾出台百强民营企业评选办法

这些情形不能参评

根据办法,评选当年民营企业在近两年内生产假冒伪劣产品;

有偷、逃、骗税及逃避银行债务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

发生重大安全生产和死亡事故,没有完成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指标;

环境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或污染物排放不达标,或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

恶意拖欠劳动者报酬等任意一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参评及激励资格。

via宜宾市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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