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农村的土地是三十年不变吗,可以调整土地吗?

心若无名


农村农民土地三十年不变主要指的是农村土地承包权的稳定不变,让持地农民有“安全感”,这就跟当年一轮土地承包后下发了土地承包延期政策一样,但是这只是大的方向,面对农村土地问题,有时还得依据当地实情来,也就是我们常听见的“小调整”。

土地的“小调整”是有前提的:

1、当地人地矛盾特别突出而紧张;

2、村里有足够的机动地、村集体依法收回的承包地、和村里面开荒复垦的土地来进行分配;

3、在符合当地用地政策的基础上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并获得成员同意。

可见要满足以上条件还是比较有困难的,但看第一点,怎么来判定“人地矛盾特别突出而紧张”?这个事认为主观判定的,目前尚没有法律条文或政策文件对其作出明确的规定,因此就看你们村组是个什么意见了。

而且现在农村地区的多余土地并不多,大多数都以家庭承包的方式承包到户,收上来重新分配又不符合“小调整”的初衷,村集体其他成员也不会同意。

因此,分地虽然不是没有可能,但是还是比较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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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土地是三十年不变吗,可以调整土地吗?

现在农村的土地不是30年不变了,其实应该是60年不变了。因为土地承包期限在30年到期后接着顺延30年的承包期。而且,承包的土地是轻易不会调整的,也不会因为增人或者减人调整土地。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有相关的司法解释,

“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

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

也就是说,轻易的不会调整农民的承包地,这是受《承包法》保护的。而且如果真的要调整承包的土地,也需要满足《承包法》第二十七条的司法解释才可以。

并且现在第二轮土地承包是以户为单位,不会因为增人或者减人而调整土地的承包面积,既“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即便是家里添加人口或者有人离开,承包的土地还是不会调整。

但是第二十八条也有司法解释:

“第二十八条下列土地应当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

(一)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

(二)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

(三)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所以,如果村里有预留的机动地或者有承包户自愿退出的,也可以进行分配的。但是这种情况相对比较少,而且村集体为了减少其他承包户的意见基本会将这类耕地纳入村里的机动地的范畴,基本上也不会再进行分配。而且这也是约定成俗的习惯。但是对于新落户的人家还是可以分配土地的。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一些看法,如有不当之处请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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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土地是三十年不变吗?可以土地调整吗?





今年又是土地确权的最后一年,农村承包土地将全面确权,使农民承包的土地有了合法的身份证,承包权、种植经营权、流转土地将得到法律保护,给农民吃了一颗定心丸。



国家土地政策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一般情况下在39年的承包期限内是不会调整土地。如遇特殊情况,像灾难性发生泥石流造成大片土地淹没的,洪水灾害大面积冲毁粮田的,半数以上土地被国家征用的,人死亡后土地无人耕种的,像这些土地村集体只要三分之二的村民表决通过,村集体可以自己调整。一般情况下在承包期不再调整土地,没有土地的新增人口要种植土地,只能从拥有土地承包权的农民手中流转土地。



农村土地是三十年不变的吗,可以调整土地吗?欢迎大家一起都来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月季正红


我们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制度,二轮延包耕地的承包期限是30年。

一、是否30年不变?



总体来说30年不变是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不变。也就是说发包方(村委会)与承包方(农户)之间的土地承包关系不变。但是还有特殊情况是要变化的。比如承包方承包经营的共有人全户消亡的,这样的承包合同自然终止。但是,当承包户内个别人口去世的,不影响承包合同的履行。又比如全家迁到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发包方(村委会)有权收回这样承包方(农户)的土地。当承包方个别人户口变动,或者全家迁到小城镇落户的,土地承包关系不发生变化。

二、是否可以调整?

《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内不允许收回和调整土地。但对因为自然灾害严重损毁承包地,需要对个别农户承包的耕地进行调整的,可以经本集体经济组织的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通过,并且报乡政府和县级农业行政部门批准。由此可知,只有特殊情形可以调整土地。

但是,如果在二轮延包时依法预留了机动地,或依法收回了“整户消亡”户承包地,或有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这些土地可以用于解决本集体新增人口土地问题。但是也要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确定分地方案。

希望我的解答对你有帮助!

另外,因为各地执行二轮延包政策不一,所以处理问题也不尽相同。希望各位读者发表不同见解,我们共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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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农村的土地是三十年不变吗?可以土地调整吗?

根据我国的《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农村的土地承包期限是三十年,也就是说农户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承包一定面积的土地用于生产经营,三十年内承包合同都受法律保护,没有特殊情况土地承包经营权不会进行变动。


那么是不是就完全不能调整了呢?其实也不是,农村土地承包到户以后,个别地方在坚持“大稳定,小调整”原则,可以进行小变动的。而绝大部分地区不管农户家庭人口是否增加,均不做出调整,也就说所谓的“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政策。

但如果因自然灾害严重损害承包地等特殊情况发生,造成了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除此之外,农村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应当交回承包地,交回的承包地可以调整给没有土地的农户。同时,农村村民可以申请村集体的预留土地、机动地、开垦的荒地,当然这些都是在有土地的前提下。

我是【洞察三农万象】头条号作者、三农问答达人,我将以专业的精神专注的态度专讲三农政策,为大家解疑答惑,欢迎大家的关注!


洞察三农万象


第一,生不增地、死不减地让人们误解土地不能调整。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按户承包,按人分地,要固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家庭中某个或者部分成员死亡,土地承包经营权不收回,只有家庭成员全部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这就是死不减地。但人们只前半句,不说后半句说。而对于新增人口,可以分配三种地,包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不过在目前我国人多地少的现状下,这三种地少之又少,所以才有增人不增地的说法,人们只说后半句,不说前半句。



第二,对大稳定、小调整的正确理解。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规定:承包土地“大稳定、小调整”的前提是稳定。但不是不调整,根据实际情况,应该在个别农户之间小范围调整。很多人只说稳定不说调整,“小调整”只要坚持以下几条原则:一是“小调整”只限于人地矛盾突出的个别农户,不能对所有农户进行普遍调整;二是不得利用“小调整”提高承包费,增加农民负担;三是“小调整”的方案要经村民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四是绝对不能用行政命令的办法硬性规定在本村范围内几年重新调整一次承包地。”

第三,很多地方集体经济组织作为集体土地的所有者,没有完全发挥作用,村民的监督权名存实亡,分配权掌握在村委会,特别是个别人手里,村里有未分配的土地,也不做调整,国家应该在强化集体土地所有者权能上出台政策,弱化或监督村委会的职责,同时更要对成包土地政策进行微调,让新出生的年轻人有地种,增加全体农民的收益。


土地佬儿


在19大的时候国家明确指出,农村的土地承包将会继续顺延30年的时间,并且保持土地的承包关系不变,这样一来就意味着在2057年之前土地和农民之间的权属关系不会改变。当然这样做的好处主要还是有利于农业的发展,促进农村的土地更好的流转出去,发展农业的产业化和规模化。

而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也要能够看到,很多的新增人口都会没有土地,从90后到现在的10后都都没有土地的分配权。但国家针对农民的土地进行了确权工作,从13年到18年的5年确权开展,为的就是保障农民和土地的权属关系。同时国家提出了确权到户的概念,这样一来只要是一户人口中都可以享受到土地的承包权。



新增人口的土地问题也得到了解决,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也有利于农业发展的长期稳定。那么是否可以调整土地呢?如果农民想要进行土地的互换,那自然是可以的,只要到相关部门进行申请,那就可以进行土地的互换工作。国家对土地的调整原则是“大稳定,小调整”,这样一来就有利于土地的长期发展过程。


而现在国家也提出了“一户一田”的原则,为的就是通过对农民土地的调整,并且通过小块并大块的原则,保证农村土地的效率能够得到最大利用,并且促进农业的规模化经营方式。所以说现在国家对土地的政策还是很多的,相信在这些政策下,未来农业将会有更大的竞争力。


惠农圈


从现在到2057年40年的时间里,农村必然有人老人会离开人世,也必然有年轻人会选择进城。对于在农村没有土地的人和有土地的人,他们能重新获得分配吗?

农村的土地,以农民家庭形式进行承包,每一户家庭成员中,都有机会继承父辈的土地,但是,对于农村孤寡老人去世后遗留下来的没有人继承的土地,该怎么办?

这部分土地,首先是由村集体收回,可以预备农民申请宅基地或重新分配土地,毕竟,现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民重新分配土地的总基调还是很模糊的,高层不会像过去那样直接插手农民土地分配的事情,而是由农民自愿,进过三分之二村民同意后,农民就可以在村委会的指导下进行重新分配土地。

然而,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在农村土地越来越值钱的当下,农村要想重新分配土地面临的困难是巨大的,所以,这一过程中,除了农民不断的诉求外,还需要村委会在其中起到积极的宣传与配合作用,正确的引导农民从事农业生产,对于没有土地而又想在农村大有作为的年轻人,村委会里的工作人员应该适当的给予他们土地,从而带到一方致富啊!


赟子曰



婚丧嫁娶、新生儿出生等人囗结构发生变化是可以微调的。否则会出现死者占着田,耕者没有田的现象。有的农户土地刚刚调整完土地娶了儿媳妇,生了孙子,如果三十年土地不进行微调,他们三十年就没有土地。有的老人土地调整完去世的,三十年还有地。

微调和土地的成包法律和条例并不是矛盾,土地是承包给农民了,它的形式没有改变。只是承包过程中更加合理化,人性化。其实中原农民种庄稼的地区,都是三年一微调的。



柯子28


我们现在发现。每一界市长。县长。上来,都是,拆旧房。建新搂。县城周边的村纪护拆完。地皮。楼你。炒的很高。可是对农村的士地不平均。十几年了就是没人管。没人问。现在。村长,镇长。对农民明存实王。连十几年前分地盛下的预刘地都收不回来。这些地本来是以后添人该分的,这些领导谁不知道,死去的人不退地。十五六岁的农民还没有地。,难道这些没地的农民。还得在等三十年才有分地的权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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