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5 安慶:借款到期遲遲未還 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

【摘要】

7月18日,迎江區人民法院幹警在開發區光彩大市場,對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件依法進行強制執行。23名幹警進入執行現場,對一處門面房進行強制騰房清場。

2016年10月13日,迎江法院受理原告某銀行與被告詹某某、丁某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被告詹某某以其名下所有的位於開發區光彩大市場的一處門面房抵押借款50萬元,借款到期後,兩被告未依約還款,原告催收也未果,法院依法判決兩被告限期還款。進入執行階段後,執行法官依法對門面房進行評估拍賣,2018年4月29日通過網絡變賣平臺變賣成交,相關執行裁定書、估價報告依法送達至被執行人。被執行人在收到文書後未履行相關法律義務,反而在2018年7月3日強行從承租人處將鑰匙拿走,並鎖住門面,並於2018年7月5日搬入一張床和席夢思到該門面房內。

在得知這一情況後,迎江法院迅速組織人員對房屋清場進行風險評估,詳實制訂了執行預案。執行現場,因被執行人丁某在被告知權利義務後依然拒不配合執行,被法警依法帶離現場。經過兩個多小時的工作,強制清場行動順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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