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4 繳了員工手裡的“槍”

繳了員工手裡的“槍”

私企內務管理研究/潘文富

簡單點來說,老闆管員工,無非就是胡蘿蔔加大棒,所謂的高效管理,也就是把大棒升級成“槍”。

好好幹,就給你胡蘿蔔吃,諸如升職加薪,甚至是給股份;若是不好好幹,扣錢降級,甚至是一槍幹掉,開除!

各類考核監控激勵措施,核心也就如此,老闆也給員工指明瞭兩條路,好好幹如何如何,不好好幹如何如何。按說,這個管理線條也應該很清晰了,大家也都是明白人。

不過,即便是老闆左手拿槍,右手拿胡蘿蔔,可有些員工還是不服從管理,還是不好好幹,並且還能整出各種么蛾子出來,甚至是貪汙盜竊,難道員工不知道老闆手裡有“槍”嗎?難道不怕挨槍子嗎?知道的,都知道的。知道為什麼還幹?因為員工手裡也有“槍”!

槍這個東西,什麼時候才能發揮威懾力?就是一方有,另外一方沒有的時候才行,若是雙方手裡都有槍,互相拿槍頂著,誰怕誰呀。相信這個場景大家在電視電影中見過很多,雙方互相拿槍對視,誰都不肯認慫,或是在打群架的時候,本來只是拳腳相加,有一方突然掏出一把槍出來,局勢立馬轉變,沒槍的那一方立馬服軟。

老闆手裡有“槍”,員工手裡也有“槍”,這槍當然就沒有威懾力了。當然了,老闆的“槍”在明處,規章制度裡都明明白白的寫著,員工的“槍”在暗處,只是有些老闆不知道而已。那麼,這員工的“槍”究竟是什麼呢?

外部的:

1,員工所掌握的客戶資料;

2,員工與客戶之間建立的私人之間的奇怪關係;

3,客戶對員工的認可度;

4,員工在當地市場所建立的個人品牌(注意不是公司品牌);

5,員工在工作中所積累的各類社會資源;

6,員工所經手的各類應收賬款;

7,員工對公司的違法情況有所知曉,具備舉報能力。

還有內部的:

1,員工在工作中所積累的經驗技術;

2,員工所經歷的事故和教訓,當然了這些都是公司買單,但充實了員工的工作能力;

3,在內部團隊中的地位;

4,對各類內外部工作流程的熟悉;

5,在公司裡的不可替代性;

6,有些員工也知道,現在老闆再想招聘一個像我這樣的員工,恐怕不好招了,即便能找得到,培養到我這個水平,這個成本也是很高的。

這些內外部因素綜合在一起,一方面提升了員工的綜合工作能力和價值;另外一方面,也形成了與公司的對抗資本,老闆若是對員工動槍,員工必然會動用自己手裡的資源,進行明裡或是暗裡的反擊。這不就是內耗嗎?

任何管理制度有效實施,前提是對管理對象的高度控制。控制都控制不了,說話誰聽?寫出一堆的規章制度又有什麼用?那麼,這員工手裡有“槍”怎麼辦?是老闆和員工之間拿槍對射?還是設法把員工手裡的 “槍”繳了?

什麼是繳“槍”?簡單點來說,也就是三個方向:

1,將員工手裡所掌握的技術和資源,進行分離,單一員工無法構成完整的業務鏈條。員工在職時都可以正常使用公司各類資源,但離職了帶不走:例如公司建立中央客情繫統,取代員工所進行的個人客情關係積累;例如公司統一配備的通訊工具。

2,完善公司整體運營系統,尤其是強化後臺建設,員工的工作是在系統的基礎上展開,在一定程度上壓縮員工的自由發揮空間,且工作內容量化、透明化、可以內部切換:例如OA系統的建立,以及內部輪崗機制的建立。

3,對於員工各類作案行為,有前期的預防措施,別等出了事再來找司法機關。

繳了員工手裡的“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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