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0 南召:内外联动、多方参与 合奏检察公益诉讼新曲

公益诉讼不是“独角戏”,单靠检察院一家单打独斗不能解决问题。想要行稳致远,必须得到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支持、得到相关部门的配合以及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独赢不算赢,只有社会各方共同关注、通力合作,公益诉讼才能实现预期目的。

建章立制 推进公益诉讼规范化

为了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治县,全面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和公益诉讼工作,解决行政不作为执法不规范问题,保护生态环境和固有资产,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2018年9月10日,南召县人民检察院和南召县人民政府联合颁布了《关于全面支持检察机关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及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该文件规定了检察机关开展行执法监督工作和公益诉讼工作的基本原则、监督重点、办案措施和工作方法,明确各乡镇政府和行政机关要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执法监督,配合支持检察机关工作,规范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水平,决定设立专门“公益诉讼基金”专户,构建长效工作机制,全力开展公益诉讼保护工作。

南召:内外联动、多方参与 合奏检察公益诉讼新曲

建立内部协调机制,出台线索移送办法,加强民行部门与其他业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从内部挖掘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就民行和侦监、公诉、控申等部门在公益诉讼线索的发现、移送、办理中的协作配合进行规范,实现案件信息互通、监督资源共享。

各方联动 推行公益诉讼一体化

南召:内外联动、多方参与 合奏检察公益诉讼新曲

牢固树立整体协作意识,要集中办案,开展公益诉讼专项活动,集中优势力量,整合公益诉讼工作人员打歼灭战,通过“大兵团作战”全面完成各项任务目标;既要整合内部力量又要借助外部资源,既要排查线索又要共享信息,广泛开辟线索渠道彰显公益诉讼新局面,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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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上级的指导督导和民行部门为办案主阵地,发挥主力军作用,使得公益诉讼制度施行后较快取得工作突破。在业务上向省、市院汇报,加强工作指导。实行领导带头办案。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中,带长字领导带头摸排线索,收集证据,制作答辩提纲、起诉书出庭支持公诉,确保案件高标准起诉、高质量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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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益诉讼让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携手走向共赢。检察公益诉讼是平等之诉、督促之诉、协同之诉,行政公益诉讼尤为能够体现这种本质特点。作为国家机关,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地位是平等的,目标是一致的,有着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共同价值追求。充分发挥好诉前检察建议的作用,督促有关行政机关积极履职,使公益诉讼成为促进地方政府更新发展理念、改善民生的“加分项”,成为促进企业转变经营模式的“助推剂”。在实务中既发挥法律监督和行政监管职责,又注重强化协调联动,形成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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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检政律多方联席会议,一方面,律师参与公益诉讼,其特定社会地位因素将会大大增强公益诉讼在运作方面的影响,使被人们忽视已久的“公共利益”真实再现,这必将极大地带动和提升全民护法维权意识,吸引公民参与到国家事务的管理中来,使民治成为燎原之势。另一方面,借助律师法律知识专业化全面化的条件,为公益诉讼的开展提供助推作用。

科技助力 实现公益诉讼品牌化

向科技要检力,借助智慧检务“民生检察APP”,打造信息化平台,实现检察与行政机关互联互通,向社会公众收集不当履职和公益诉讼保护线索,实现大数据数字化、集约化、分类化管理,对涉及民生领域内的公益诉讼线索主动预警,及时处理。另,依托“两法衔接”平台,对行政执法部门执法线索,进行逐一排查分析筛选,关注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充分运用群众监督手段,全方位发现公益诉讼线索。

去年自我院开展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以来,办理了第一批社会关注高有影响的公益诉讼案件。截止目前,我院已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1件,涉及领域包括环境污染、生态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和革命英烈荣誉保护等,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拟恢复国家级公益林地284亩。公益诉讼的开展,实现了公益诉讼工作双赢多赢共赢的多重效益,不仅守护了一方的绿水青山,化解了诸多的民生难题,还挽回了可观的经济损失,可谓是“一石多鸟”。与此同时,我们在当好“公益卫士”的同时,又作“普法先锋”,把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当作法治的公开课,在办案中坚持以案释法,力争办案一起,警示一片,起到了极好的普法宣传作用,为民生检察生态公益诉讼的推进创建了品牌效应。

民行副科长史鹏参与公益诉讼中原巡讲

南召:内外联动、多方参与 合奏检察公益诉讼新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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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县检察院来我院交流学习

把公益诉讼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大胆探索专业化、一体化、规范化、常态化的工作机制,积极构建与人大、政协、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协作机制,实现社会共同参与、共同配合的“1+N+N”工作模式,实现公益诉讼“开局好、起步稳、效果实”的目标,实现“1+1+1>3”的社会效果,确保公益诉讼工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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