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6 讲案说法丨买卖武装部队证件,犯法!

讲案说法丨买卖武装部队证件,犯法!


不法分子无视国家法律,为一己私利,非法买卖武装部队证件。近日,阳新县检察院以买卖武装部队证件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柯某。

“我举报,别人卖给我的解放军驾驶证和解放军职工证是假的。”8月22日,阳新县公安局韦源口镇派出所接到青年谭某的报警。

面对如此奇怪的举报

派出所警官遂即展开调查

也由此揭开了黄石首起

买卖武装部队证件案的面纱

案件的源头还要从柯某说起。柯某是韦源口当地人,因为自己做生意的缘故,需要经常往返武汉、黄石等地。

但是她没考过驾照,为了方便自己出行,经人介绍,她以人民币五千元的价格办理了伪造的解放军驾驶证和解放军职工证。


讲案说法丨买卖武装部队证件,犯法!

这时的她,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在两证到手后,她发现身边的亲戚朋友对这两个“高级证件”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竟还想着要借此“捞一笔”。

讲案说法丨买卖武装部队证件,犯法!

在之后的两个多月里,她以一万元每套的价格,赚取中间差价,陆续给12人办理了解放军驾驶证和解放军职工证两种证件共24本,累积获利六万余元。

办案检察官认为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买卖武装部队军官证、车辆驾驶证或者其他证件二本以上的,应当以买卖武装部队证件罪追究刑事责任,达到10本以上的为“情节严重”。

该案中,柯某伪造、买卖的是解放军驾驶证和解放军职工证,属于“武装部队证件”,其行为直接侵犯了正常的武装部队管理秩序,严重侵害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行为性质恶劣,应当以买卖武装部队证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近日,阳新县检察院对柯某等依法批准逮捕,同时对参与购买武装部队证件的谭某等人进行了深刻的批评教育。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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